“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职务侵占罪”是一回事吗?
3337次播放 2021-10-19
在影视剧或者生活中,我们时不时可以看到一些被“查水表”的官员,那么这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公务员,他们的家属收别人的钱是否会涉嫌犯罪呢?
按照相关规定,公务家属收钱,如果数额达到3万以上的,就可能成立利用影响力。
举个例子,李四是某房管局的局长,最近正在负责某片区房屋拆迁的工作。王五就是拆迁户中的一个,自己家的房子面积不算大,但是他这人心到挺大的,眼红别人家拆迁款拿的多,自己拿的少,就动了歪脑筋,四处打听后,知道拆迁这事是李四在负责,但是李四这人刚正不阿,于是王五就“迂回作战”,给李四的妻子小花送了价值5万元的奢侈品,拜托小花帮忙跟李四说情,把自己房屋的面积数改大一点,好让自己有更多的拆迁款。
小花顺势收下了李四送的奢侈品,等李四回家后也给李四说了这事,但是被李四严厉拒绝了,并且让小花将奢侈品送回去,小花当时满口答应,但最后还是偷偷将奢侈品藏了起来,没有还给李四。在这里,小花就可能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家属,更应该知法、懂法、守法,不要因为一时的贪念害了自己,还连累自己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