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冰冰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183******** 2021-03-08 14:38 991次查看
183******** 2021-03-08 14:38
滥伐树木多少方数可构成犯罪?
庭立方律师 2021-03-08 14:41
您好,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73条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 2.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1.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2.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除农村居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以外,属于本条第2款第(1项“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情形; 林木权属争议一方在林木权属确权之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滥伐林木的数量,应在伐区调查设计允许的误差额以上计算。《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73条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 2.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1.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2.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除农村居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以外,属于本条第2款第(1项“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情形; 林木权属争议一方在林木权属确权之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滥伐林木的数量,应在伐区调查设计允许的误差额以上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