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端宁 严选律师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158******** 2021-08-29 20:56 550次查看
158******** 2021-08-29 20:56
朋友以欺骗做石子水泥生意为由,短时间分多次向我借款28万,现以没收到钱为由不还钱,但我调查他完全没有做其所说的生意,钱不知道去向,认帐但拒不还钱
庭立方律师 2021-08-30 10:32
遇到诈骗的,应保持冷静,马上报案,向当地公安机关提供所有能提供的线索,保存好所有与案件有关的物品、资料、联系方式等,积极配合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