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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间因土地纠纷发生口角,后对方拿起一块砖头砸在我方背上,我方很生气,于是拉了他的脚,致他从阶梯上摔下来,鉴定结果,我方轻微伤,对方轻伤二级,但是过后我们都主动到公安局报案,且已经签署了民事调解书,也已赔偿对方并取得对方的谅解书,请问这是案件符合检察院出不予起诉的结果的条件吗

177********    2021-09-09 14:43    680次查看

  • 177********   2021-09-09 14:43

    邻居间因土地纠纷发生口角,后对方拿起一块砖头砸在我方背上,我方很生气,于是拉了他的脚,致他从阶梯上摔下来,鉴定结果,我方轻微伤,对方轻伤二级,但是过后我们都主动到公安局报案,且已经签署了民事调解书,也已赔偿对方并取得对方的谅解书,请问这是案件符合检察院出不予起诉的结果的条件吗

  • 庭立方律师     2021-09-09 14:45

    1、法定不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其适用条件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提起公诉的条件有哪些 一般不予起诉有几种情况 2、酌定不起诉。 由《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存疑不起诉。 由《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