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松涛 严选律师
广东万湛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湛江市
132******** 2021-10-17 14:25 745次查看
132******** 2021-10-17 14:25
泄露国家秘密对个人的财产损失有哪些
庭立方律师 2021-10-18 15:37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禁止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 《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