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振宇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135******** 2021-03-16 21:23 1031次查看
135******** 2021-03-16 21:23
亲戚朋友一年前在公安局留下过笔录。一年后其他公安局把一年前的笔录拿过来直接在刑事案件里能用吗?
庭立方律师 2021-03-17 09:36
您好,可以请律师帮您解决具体问题,详情可以拨打电话4000148149咨询。 该笔录合法、客观真实、与案件有关联,就可以使用。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