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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2021-04-24 07:19 1529次查看
135******** 2021-04-24 07:19
如何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庭立方律师 2021-04-25 09:36
您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是指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但是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如果罪犯刑期满了就可以不用继续收监。
2021-06-23 11:33 709次查看
根据《刑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十六岁以上,十八岁以下的未成年,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应从轻、减轻处罚。详询可以拨打4000148149电话咨询专业刑事律师。
2021-10-11 17:05 689次查看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规定,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您说的情况无法确定是否会承担刑事责任,建议本人到律师事务所详细咨询,沟通的过程中需要了解更多本案件的详细情况。
2021-04-27 08:46 1474次查看
你好,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最低拘役、管制起步,最高可以判到死刑,欢迎拨打电话4000148149咨询庭立方专业刑事律师。
2021-12-12 14:59 690次查看
(一)公安机关侦办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应当随案移送涉案赃款赃物,并附清单。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应一并移交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同时就涉案赃款赃物的处理提出意见。 (二)涉案银行账户或者涉案第三方支付账户内的款项,对权属明确的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查实全部被害人,但有证据证明该账户系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且被告人无法说明款项合法来源的,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应认定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三)被告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1.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2.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3.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4.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2022-04-21 16:38 868次查看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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