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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2021-04-24 07:19 1120次查看
135******** 2021-04-24 07:19
如何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庭立方律师 2021-04-25 09:36
您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是指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但是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如果罪犯刑期满了就可以不用继续收监。
2021-03-08 14:38 566次查看
你好,是可以的。
2021-03-02 11:10 1463次查看
已经达到立案标准,可以到公安机关立案报警。全国的统一规定是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就可以立案,会涉嫌诈骗罪,但具体的数额要根据那么当地规定的具体数额决定。更多问题可以电话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2021-03-06 12:35 710次查看
您好,具体案件需要更具体的分析,可以请律师帮您解决具体问题,详情可以拨打电话4000148149咨询。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 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 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 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2021-05-28 07:38 749次查看
如有需要可拨打电话4000148149咨询庭立方专业刑事律师。
2021-06-29 16:43 596次查看
根据您的描述,应该不会涉及到犯罪,但可能会收到行政处罚以及相应的民事赔偿。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详询可以拨打4000148149电话咨询专业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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