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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2021-06-24 15:48 443次查看
186******** 2021-06-24 15:48
不收押需要出具证明吗?
庭立方律师 2021-06-29 10:32
需要更加具体的情况才能做出准确判断。详询可以拨打4000148149电话咨询专业刑事律师。
2021-04-17 08:28 439次查看
您好,已处理。
2021-04-28 14:27 477次查看
您好,您可以登录当地检察院官网进行查询。
2021-05-07 07:29 520次查看
2021-05-26 11:36 654次查看
您好,可以拨打4000148149热线电话在线咨询律师喔
2021-12-12 14:59 504次查看
(一)公安机关侦办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应当随案移送涉案赃款赃物,并附清单。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应一并移交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同时就涉案赃款赃物的处理提出意见。 (二)涉案银行账户或者涉案第三方支付账户内的款项,对权属明确的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查实全部被害人,但有证据证明该账户系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且被告人无法说明款项合法来源的,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应认定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三)被告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1.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2.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3.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4.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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