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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高管刑事合规

案例分析 | 2019年,43家A股上市公司监狱风云​(干货必读)

2021-04-06 15:54:27   4608次查看

对于中国沪深港三地可供统计的4044家上市公司而言,2019是一个不平静的年份。

根据2019年11月10日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刑事法律风险年度报告(2018.10-2019.9)》(下称《2019年度报告》)数据显示,过去一年,共有43家上市公司上演了一幕幕监狱风云,其中十七家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80万股民受到牵连,740亿以上的市值蒸发[1],多个上市公司面临退市或破产重组。本文尝试分析本研究年度中国上市公司新发生刑事法律风险的特征、原因及解决方案,供资本市场各个参与主体及法律界参考。

 

一、当前的中国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受转型期的政治改革、经济改革、司法改革的深度影响,没有合规思维的上市公司更容易卷入刑事风险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社会秩序的全面整治,反腐败不曾停歇,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如火如荼,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尤其是套路贷等金融乱象铁腕整顿,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司法意见。新法频出,一日四法,体现了国家对市场主体的合规要求越来越高,对市场秩序的整治越来越坚决,对涉相关业务的上市公司构成巨大影响。

 

(一)上市公司实控人涉嫌黑社会犯罪,其实控公司股价大幅下跌,市值蒸发13亿。

*ST中科(002290.SZ)可能成为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A股市场第一个因实控人涉嫌黑社会犯罪而受到牵连的上市公司。

2019年4月11日,*ST中科发布公告[2]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涉嫌黑社会犯罪被深圳市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目前案件正在侦查过程中。虽然*ST中科的实际控制人张伟并没有在*ST中科任职,但是*ST中科仍然受到重大影响,股价跌幅过半。

根据深圳警方通报,张伟涉黑犯罪集团通过架设“88财富网”网络融资平台,虚构投资项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获得巨额资金后再用于高息放贷牟利,并采取摆场收数、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暴力手段逼迫催收。

从警方宣布张伟被捕之日起算,*ST中科股价已经跌去51.94%,市值蒸发13亿元[3]

(二)反腐败永不止步,对官场风气的深度整肃已经延伸到资本市场,部分上市公司为其董监高的行贿类犯罪付出沉重的代价。

根据《2019年度报告》(各类罪名占比见下图)和相关新闻报道,45个案件中,贿赂类犯罪占6例,涉嫌的罪名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

2019年7月28日,暴风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冯鑫因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19年7月29日,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暴风集团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说明。

2019年10月30日,暴风集团公布了今年三季度报告。报表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同比下滑90.95%;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6.50亿元,同比下滑184.50%,净资产已减少至-6.33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果暴风集团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年末的净资产经审计为负,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暴风集团股票上市。

二、P2P行业遭遇政策“冰河期”,部分上市公司涉足其中,损失惨重

伴随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快速发展,网络贷款平台(俗称P2P平台)因其操作便利、收益高等特点,引得大量社会资金涌入。中国第一家网贷平台“拍拍贷”于2007 年成立,在此之后,P2P网贷行业发展迅猛。直至 2014 年,中国的P2P网贷平台运营数量和融资金额已居世界首位。截至 2018 年 12 月,中国P2P网贷平台累计总数达到6449家,年成交量达到1794亿元。[4]

新兴行业,由于其对现有模式的创新、对旧格局秩序的突破,法律调整相对滞后,所以新兴行业常在法律的灰色地带游走,尤其是互联网创新领域。如火如荼的P2P行业,即使贴上“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标签,也要走一条先发展后监管的道路,这似乎是模式创新者的宿命。

P2P的“雷”或许早就在诞生初期就已经埋下,后续再有力的监管也抵挡不住P2P资金断裂爆发的连锁效应,以“714高炮”为特征的现金贷、套路贷、裸贷上演了最后的疯狂,将整个行业拖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参考《中国上市公司刑事法律风险蓝皮书(1996-2018)》的数据,在涉案公司所处13个行业中,制造业涉案公司244家,占总数的55.08%,而金融业涉案公司45家,只占总数的18.44%。

随着P2P网贷平台跑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集资以及最新入刑的非法放贷等事件频繁发生,本年度上市公司刑事风险的行业分布中,涉及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上市公司刑事风险的数量将有明显上升趋势。

派生科技(300176.SZ)成为本年度上市公司因涉及P2P网贷平台,引发刑事法律风险的爆雷第一股。

2019年3月27日东莞市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东莞团贷网互联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团贷网”)实际控制人唐某、张某主动向东莞市公安局投案。随后派生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唐军(未在公司担任职务)、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林先生、董事余军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晋海曼女士,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现案件正在调查过程中。

4月3日,东莞市公安局发布团贷网情况通报,截至4月2日,累计冻结账户数2825个,冻结银行资金31.1亿元,查封飞机1架,已对44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派生科技在2019年3月28日申请停牌,至2019年4月1日复牌,连续九个交易日跌停(见下图)。由于派生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唐军所控团贷网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公司布局的金融科技业务毁于一旦。[5]

三、除了占总发案数量17.7%的证券类犯罪,占比高达82.3%的非证券类犯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和股价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019年度报告》统计的45个刑事风险数据,有8个涉嫌证券类犯罪,其余的37个为非证券类犯罪。由于其突发性强、涉及罪名多、刑罚后果严重等因素,大量的非证券类犯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和股价往往构成重大影响,葵花药业实控人关彦斌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就是一个例证。

2019年4月10日,澎湃新闻突发报道葵花药业原董事长关彦斌涉嫌故意杀人被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批捕,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时间为1月29日。目前该案仍在侦办中。

深交所于当日向葵花药业发送了关注函,要求对相关情况、对公司经营造成的影响、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或披露不及时的情况进行说明。

就在媒体爆料当日,葵花药业股价盘中几近跌停,在随后的16个交易日,葵花药业股价累计下跌超过22%。

四、上市公司因生产经营重大违法将可能面临退市风险,长生生物(002680.SZ)成为A股市场上第一例被强制退市的公司

2019年10月8日,深交所发布公告,决定长生生物股票终止上市,并自2019年10月16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长生生物(002680.SZ)因重大违法被强制退市,成为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里程碑事件,直接导致了《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出台,为中国资本市场带来了长久的实质性利好。

2018年7月29日,长春新区公安分局发布公告,以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对长生公司董事长高某芳等18名犯罪嫌疑人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由于长生公司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长生股价一度跌停。但是在退市问题上,却出现反复,甚至有几次股价反弹上升的情形。对此,证监所采取史上最严厉的处罚措施,强制长生退退市。此次事件,为不同行业的上市公司敲响了警钟,任何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非法经营行为,无论是公司还是相关责任人,都将受到最严厉的法律惩处。

五、上市公司要高度重视并购过程中的交易风险问题,因并购引起的刑事风险,将可能使上市公司沦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并导致公司退市

2018年9月,*ST华业(600240.SH)由于遭到“萝卜章”的合同诈骗,所收购的三甲医院应收账款的债权全部为虚假的债权债务,被诈骗的金额高达101.89亿元,创下了刑事犯罪领域被害人损失金额的新高。

10月30日晚间,*ST华业发布了2019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受计提到期应收账款及财务费用增加影响,公司今年前三季度亏损50.49亿元。[6]

截至2019年11月12日,*ST华业股价已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触及面值退市红线。11月13日,*ST华业公告称,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11月13日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真可谓一次并购葬送了一家上市公司。

后  记

截至笔者发稿,A股“监狱风云”大戏再添新主角,这一次是上市刚满两年的风语筑(603466.SH)的董事长李晖。

11月12日晚间,风语筑发布公告:公司当日收到《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拘留通知书》,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晖因涉嫌串通投标罪于同日被刑事拘留,相关事项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消息公布后的第二天,风语筑公司股票在A股市场上直接一字跌停,收盘报14.81元,市值蒸发近5亿元。

注   释  

[1] 郭志强.13位A股上市公司实控人犯罪案情实录[J].中国经济周刊,2019(16):95-97.

[2] *ST中科于2019年4月11日发布【编号:2019-027】公告。

[3]郭志强.13位A股上市公司实控人犯罪案情实录[J].中国经济周刊,2019(16):95-97.

[4]  赵建国,白昌易,于晓宇.政府监管与P2P网贷平台发展[J/OL].经济管理:1-15[2019-11-04].

https://doi.org/10.19616/j.cnki.bmj.2019.11.001.

[5] 《证券市场红周刊》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44080159996421023&wfr=spider&for=pc

[6] 《证券时报》

http://company.stcn.com/2019/1031/154714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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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洪灿 律师

洪灿律师,现任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信达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曾在人民法院工作10年,后从事律师职业逾20年,擅长以法官的裁判者思维角度帮助客户解决法律问题,化解社会矛盾。 先后担任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基金期货法律专业委员会高级顾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深圳市法学会理事等职。 一、业务领域: 1、企业法律顾问与风险管理:洪灿律师团队践行“客户全生命周期的法律风险管理”理念,为客户提供从创业期、成长期、成熟期到上市的全程法律服务;笃行长期主义,其中最长的单一客户连续服务周期超过15年;作为庭立方的风控讲师,洪灿律师潜心研究企业法律风控产品及实战应用场景,庭立方遍布全国的律师学员可为客户提供全域覆盖的法律风控服务。 2、刑事危机解决与刑事辩护:在企业法律顾问与风险管理之外,洪灿律师还致力于刑法分则第三、五、八章罪名的专业研究与刑事辩护,在企业家刑事危机综合解决、商事犯罪及泛职务类犯罪辩护领域持续深耕,帮助多家创业企业、投资机构和上市公司董监高成功化解重大刑事危机,为处于刑事诉讼被害人地位的企业客户提供控方律师服务,以刑事手段帮助其挽回经济损失,依法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3、资本市场法律合规与风险管理:洪灿律师在股权架构设计、投融资法律实务、股权并购等资本市场法律合规方面拥有丰富经验,擅长于证券违法行政处罚与证券犯罪案件、上市公司反腐败反舞弊、私募基金类投资机构等资本市场主体的法律风险处置。 二、专业著作 三、专业输出与法律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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