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爸爸!爸爸!!!”一个小女孩在中院门口,看到押犯的警车出来,失控地大叫起来,声音响彻天空。她奔跑着去追警车,而车辆并不能停下来,直直地开走了。车辆里的三四人犯人也只能通过小小的窗口,隔着铁栏杆四处张望,千言万语无法表达。
——这是我今天在中级法院门口看到的一幕
2016年11月8日,我凑巧去中院旁听一个毒品案件的公开庭审,顺便为自己后面的法援毒辩庭审作准备。由于我办事情晚了,去到已经法庭审判已经完成了法庭调查,在开展法庭质证。在庭审上,有三位法官穿着法官袍高高地坐在审判席上,两位公诉人坐在审判庭左侧,四位辩护人穿着律师袍坐在审判庭右侧,中间是四个被告人,穿着统一的灰色囚服。
我坐在旁听席上,发现周围有七八个都是律师,他们都提前了解了这个案件比较有意思,特意地抽时间出来旁听学习。刑辩律师真的很有激情,为了捍卫人的生命与自由,让被告人得到公正的判决,不断地充电,不断地加强业务能力。在这旁听的七八个人中,有三位是我们盈科所的律师(邓太升律师、莫丽冰律师还有李律师),有一位是张宋标律师(优秀刑辩律师),还有一位是专门做毒辩的非常有思想的一位女律师杨怡,还有一些我不认识的律师。看到比我优秀的刑辩律师都比我努力,我感觉十分惭愧。同时,在庭审过程中,我听到主犯辩护人出色的质证意见,指出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程序上的漏洞,提出瑕疵证据,觉得他们也很厉害。我在想,如果公安机关也会派员定期地听听刑事审判的庭审,对于他们规范执法程序,减少冤假错案也是非常有益的。
在辩护人提出了大量的质证意见以后,公诉人需要进行回应。公诉人在回应中,对于他比较认可或者无法辩驳的观点,他不会发表意见,这样就相当于辩护人这部分的论点容易被法官采纳。但是对于他十分不认可的,或者被他抓到辩护、质证的漏洞的,他会不留情面地讲出相反意见。今天公诉人还说了这样一句“如果这样的证据都不被采纳,那么我也是无语了。”公诉人的职业素养也是非常高的,因此我们在辩护的时候也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不然还真是有可能出糗。
这个案件涉案毒品数量是140多公斤,数额较大,一旦罪名成立,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死刑。庭审中几个被告人都不认罪,认为自己不知道那些是毒品,不认为自己的行为在贩毒。不认罪的被告人,其辩护人也是给他们做了无罪辩护。
庭审结束后,被告人被法警押走,他们只能和家属匆匆示意,只能互相用神情和手势表示安慰,不能言语交流。
我们走出了中院门口进行交流的时候,突然听到了小女孩的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她估计有一年的时间没见到自己的父亲了,她奔跑追着远去的警车,绝望地叫喊着、哭着,“爸爸、爸爸、爸爸!!!”。警车远去后,她被抱着一个宝宝的妈妈拉着,三人相拥而哭。她应该无法理解,为什么警车就不能停下来让我看看自己的爸爸?我什么时候才能见到自己的爸爸?我的爸爸什么时候才会放出来?我的爸爸是好人,为什么会被抓了?为什么会这样?
我想,对于这么小的孩子来说,在法院门口和家人蹲守了一天,由于未成年也不能进入法庭旁听,等到父亲出来也只能看着警车远去,无论怎么哭、怎么叫也没有用。
这一天,这一幕,这场景,会永远地刻在她的记忆里,无法抹去。
而这个小女孩的父亲究竟什么时候会放出来,或者说能不能活着放出来,我是不得而知了。
毒品犯罪行为,是被严厉打击的犯罪行为。“一旦沾上了毒品,等同于放弃了自己的生命”这句话真的一点都不夸张。为了自己,为了家人,远离毒品,不要吸毒,更加不要贩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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