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21年4月9日发布了《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将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扩大至十个省份。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在2021年6月3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随着最高人民检察院大力推进企业合规的改革,检察院启动企业合规整改程序要么是依职权启动,要么是依申请启动。作为新兴的改革制度,检察院对于启动企业合规整改程序大部分仍然处于摸索阶段。
作为辩护律师,在案件到了审查起诉的紧要关头,若想通过企业合规达到暂缓起诉的目的,需要快速掌握如何申请检察院启动企业合规整改程序的知识。在笔者最近处理的一起案件中,笔者结合向北大刑辩班老师和同学的指点,结合某专业人士分享的百度网盘资料,特意为同行整理出启动企业合规整改程序的流程。
以下笔者分享的启动企业合规整改程序的流程图,供同行参考的,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启动企业合规整改程序的操作指南,而笔者提供的流程表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应变处理。不足之处,请同行们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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