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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摔倒老人反被讹,老人是否涉嫌敲诈勒索罪?

2021-11-22 13:50:23   10071次查看

扶摔倒老人反被讹,老人是否涉嫌敲诈勒索罪?

文|刘良强

 

近日,江苏吴江的杨先生驾车行驶至路口时,一位老人骑着三轮车忽然冲出来摔倒在地。杨先生连忙上前搀扶老人,老人却坚持是杨先生撞了他。民警通过调取行车记录仪及现场监控证实,老人是自己驾车不当摔倒的。最终,民警只是对老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舆论一出,网友一边倒地认为,应当拘留老人,执法者的和稀泥行为损害了公平正义,这只会让社会变得更加冷漠。那么,老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敲诈勒索呢?老人又是否涉嫌敲诈勒索罪呢?

 

老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敲诈勒索

 

虽然《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都没有解释敲诈勒索的具体含义,但是依据法理可知,“敲诈勒索”是指采取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此外,不管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敲诈勒索行为,还是刑法中的敲诈勒索罪,都要求行为人要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本案中,老人隐瞒了自己驾车不当而摔倒的真相,虚构了杨先生将其撞倒的事实,其目的是为了让杨先生陷入恐惧,从而达到索要财物的目的。试想,如果没有行车记录仪及现场监控,杨先生很可能沦为“肇事者”。

 

至于本案中的老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根据荔枝新闻对办案民警的采访可知,虽然民警调取行车记录仪及现场监控证实了老人是自己驾车不当摔倒的,但是后来民警又联系了老人的儿子去规劝老人。从这一信息可知,即便客观证据证明了老人是自己摔倒的,但是老人并不认可,依然认为是杨先生将其撞倒的,否则民警就不会让老人儿子帮忙规劝了,更不会对老人批评教育了。据此,可以推定老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综上,老人的行为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敲诈勒索。

 

老人是否应当被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提到,敲诈勒索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可见,如果被认定为敲诈勒索,一般就会被行政拘留。

 

当然,也存在例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规定了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的5种情形,即情节特别轻微的;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有立功表现的。

 

就本案而言,后三个情节可以直接排除。“情节特别轻微”是一个很模糊的表述,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办案人员的自由裁量,老人在证据面前依然坚持是杨先生将其撞倒的,很难认为其符合这一情节。如果老人后续主动向杨先生道歉,并取得谅解,便属于该条的第二种情形,应当对其减轻处罚甚至是不予处罚。

 

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明确规定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4种情形,具体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如果事后查明,本案中的老人已经年满70周岁,即便依法应当对其予以行政拘留,也不能对其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

 

老人是否涉嫌敲诈勒索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如果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有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也就是说,如果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少或者没有多次敲诈勒索的,违反的只是《治安管理处罚法》。

 

前文已经分析,老人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行为,不再赘述。

 

关于何为“数额较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0号)(以下简称《敲诈勒索司法解释》)将“数额较大”的标准确定为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根据《敲诈勒索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关于我省执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中,将江苏省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标准确定为4000元。

 

另外,根据《敲诈勒索司法解释》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2017),如果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有“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7种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为2000元。

 

对于“多次敲诈勒索”,《敲诈勒索司法解释》规定,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74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本案中,警方并没有作出详细的警情通报,老人究竟要求杨先生给多少钱(即便未给也有可能涉嫌犯罪未遂)、老人之前有没有实施过敲诈勒索、老人有没有因为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等等都不得而知。如果最终查明,老人向杨先生索要的财物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或者老人在两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就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了。

 

不管老人是否涉嫌犯罪,或者是否应当被行政拘留,作为执法机关,应当依法办案,而不是简单批评了事。本案已经成为公众关注的事件,办案机关应当作出详细的警情通报,对公众的质疑予以回应。

 

 

刘良强,1565517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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