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身体虐待儿童,对儿童所造成非意外性身体伤害,导致其死亡、外型损毁、身体功能损害或丧失,精神伤害,辱骂、恐吓、排斥儿童等行为的,构成虐待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儿童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以上就是卓安律师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刑事法律问题,欢迎您拨打4000-148-149进行刑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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