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该问题仍然需要分情况讨论。
第一,仅酒后无故生非,滋扰群众,破坏公众秩序的,喝酒并非免责事由,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行为人醉酒后,跟公安人员发成冲突,拒不配合公安人员执法,甚至打骂人民警察的,涉嫌妨害公务罪。
第三,行为人酒后无故生非,滋扰群众,涉嫌寻衅滋事罪,后又阻碍公安人员执法,涉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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