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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号房背后的「260000:0」,这是法律解决不了的问题

2021-05-17 17:28:14   3600次查看

作者:李庆瑜

庭立方内容开发部 研发专员

四川警察学院 法学本科/优秀毕业生

前乐山市公安局 宣传策划


N号房是什么?是26万男性会员的天堂,也是74个女性受害者的地狱。

在N号房里,有种种骇人听闻的见闻:女性被称作XX狗,稍微文雅些的说法是“来月经的东西”。在这群恶魔的眼中,女性只是低贱的牲畜,任意驱使的奴仆,发泄私欲的玩物,是不配作为“人”而存在的。

她们像狗一样哀鸣,光溜溜地在男厕所出现,和亲兄弟发生关系,在自己的身体上刻下“奴隶”二字以及控制者的名字,吞噬泔水和排泄物……

你很难想象,N号房间最初是由韩国一帮刚刚高中毕业的男孩建立的,目的是靠性虐来消遣和缓解压力,几经易主后,到了25岁的“赵博士”手里,他在Telegram上开了多个聊天室,按数字编号,从1号房开到8号房,在这些聊天室里,充斥着大量关于虐待、强奸女性的非法拍摄物,一天之内,视频高达1.5万多条。

这些视频里,有身上用刀刻着“奴隶”字样的女性,有姿势怪异的裸体女孩,你可能无法想象,对N号房里的男性来说,“一起强奸吧!”就像“早上好”的问候一样简单。

令人惊诧的是,这些淫秽视频和照片,竟然是被害人自己免费提供的!

更可怕的是,事件发酵后,目前报警的受害者有74人,16名未成年,最小的11岁。据统计有将近26万人观看直播,却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发声。

韩国人口只有5000万,意味着每200个人里就有1个人参与了这场犯罪,但是举报的人是0!

「260000:0」,这不仅是一场关乎女性安全的事件,也是一场26万人对女性和幼童的集体网络性侵。

这26万“无辜”的观众

“我又没有犯罪,我只是正当的付费观看了成人内容,这难道是错误的吗?比起处罚N号房的参与者,更应该从上传自己身体视频的淫妇们开始处罚,如果她们不上传视频,就不会有26万受害者了,她们的错更大。”

没有拍摄淫秽视频,没有诱拐未成年人,没有实施实际性的性侵害行为,围观吃瓜,付费购买的合法席位,何来犯罪一说?“与其处罚我,不如先去规范那些荡妇的行为!”

这样的话听起来非常刺耳,就像是在说:“我又没有犯罪,我只是正当的付费购买象牙,比起处罚买卖象牙的人,应该去先处罚长象牙的大象,如果它们没有长象牙,就不会有人想买,它们的错更大。”

这种将犯罪包装成消费的行为,建立在违反法律、侵害人权的基础上获得的快乐,是另一种形式的恶。

如果说每一条与性侵犯有关的罪恶产业链背后,主导者或直接获利的卖家是刽子手,那购买、传播、观看淫秽色情视频和图片的房客,恰恰是始作俑者,是利益链条的需求方,他们全是帮凶。

更讽刺的是,这26万人的恶还没得到惩戒,另一边,售卖资源的账号在社交平台上涌现。

有人是变态的观众,有人在暗处狂欢,售卖视频的资源和批判N号房的言论同频出现,这讽刺的众生相,比地狱更肮脏。

N号房

法律事件和道德事件的冲击

事件演变至此,就产生了有两个相互关联又彼此独立的事件:一件是胁迫并性侵、奴役未成年少女,拍摄淫秽视频和照片,在网上收费、共享、传播的法律事件;一件是26万付费观众在案发后的表现,这是一个道德事件。

刑事法律规则可以对施害者的行为做成法律评价,最终给予刑事处罚,但道德事件的评价激发了舆论的关注,人们讨论先是事件之后韩国男性的集体失声,再是有人站出来反驳:“我没有胁迫,我只是观看,我没有犯罪。”

这样的事后反应,击穿了所有人的道德底线:任何人看到这些报道的时候,都觉得毛骨悚然,尤其是没有安全感的韩国女性,陷入了“参与者会不会就在身边”的怀疑中。

人人自危的她们,在第一时间率先集体请愿,除了惩戒施害者,她们也要求公开26万人付费观看者的姓名,以此作为惩戒。

不得不说,在这个事件里,人们用道德的标准去谴责这些“人面兽心”的观众,是对社会应有之善的反向保护,所有人不仅希望“赵博士”这类始作俑者能得到公正的审判,也希望这26万人能有所警戒。

围观群众的朴素正义感是有价值、有意义的,但是站在法律人的角度上看,N号房事件中,26万付费会员该如何用法律的手段予以惩戒?

26万人的名单

该不该被曝光

当韩国政府开始高度关注该事件,当韩国女性集体请愿,越来越多的人呼吁,曝光26万人的真实信息,把他们的恶行,全部呈现在阳光下。

这时候,一部分韩国网友开始害怕了,因为他们就是N号房间的26万分之一。

该不该曝光他们的真实信息呢?

其实仔细一想,无非就是两种结果:

一是公布观众的名单。且不说这件事的负面影响有多大,就说公布观众名单这件事,本身就是涉嫌侵犯付费用户的个人隐私的违法行为。一面谴责加害者侵犯未成年女孩的隐私,一面用“以暴制暴”的方法解决问题,反而可能会造成更大程度的社会问题。

第二种选择是不公布。结果就像现在的报道里所展现的情况:人与人之间建立的的基本信任,被一点点瓦解,整个社会都可能因为这些“戒备”而陷入“纲常紊乱”、“神经紧张”的境地。

未知的危险之所以可怕,是因为你永远都不知道,躲在互联网背后的人是谁,大家都戴着一副面具生活,他的职业有可能是彬彬有礼的教授、医生、律师,有可能是与你擦肩而过的路人。

一旦卸下马甲,罪恶暴露在太阳之下,所有的犯罪就都可以被绳之以法了么?

对26万人的惩戒

是法律解决不了的问题

 

作为法律人,看着这场26万人的集体狂欢,看着丑恶的真相被揭露,克制住愤怒、恐惧后,我们期待法律能做些什么,希望那些充满愤怒与恐惧的呐喊能唤醒什么,告诉那些“你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你而死”的人,这些女孩的生活,不能成为你排解压力的色情片。

但回归到理性的法律人角色中,我发现,我们可以在道德评价的话题里讨论N号房事件,但却不能用道德的审视标准做出法律的裁判。

学法的人都知道,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当出现这种「260000:0」的情况,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朴素正义的年代,在这样的事件里,法律的判罚就像是一个出现了纰漏的代数式,只能告诉你法律不能得出“26万观看者该受到怎样惩处?”的结论,你需要去换个角度论证问题,跳出刑事法律思维的局限性,才有机会看到更深的东西。

比如,为什么N号房事件里,曝光出来的观众有很多是高学历的知识分子?他们这26万人愿意付费去看这种东西,难道仅仅是猎奇心理,或是为平淡的生活找点儿刺激吗?

我想不是这么简单。

如果从社会形态的道德,甚至是文化现状去找原因。还有古语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饱暖思淫欲,饥寒起盗心”,有些恶的天性是需要通过社会定义的道德来抑制的,如果道德不再有约束作用,社会价值观的导向出现了偏差,社会制度的规范不再能对人们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约束,我们的社会就会进入一种失范状态。

我们看到的在N号房事件里,看到的不仅仅是26万人的个体越轨,从更深层上讲,是社会秩序的失范。

法律能让做坏事的人不敢做,但道德是让做坏事的人不敢想,正是因为那些被认为“性,只是正常的欲望”,那些看似合理实则扭曲的需求,会成为侵害他人而获利的理由。

社会舆论不该去苛责那些受胁迫的女孩,也不能上升到用刑罚去惩戒这26万个沉默的观众。因为刑罚的目的是为了公众的利益,而不是为了用“以暴制暴”的方式解决问题。

这不是为26万人洗白,而是从更深的社会层面上解决问题。

性冲动不是犯罪的保护色,就像冯唐说的,如果你心中总有不灭的火,正确的心态是:看女色如看山水,和下半身的距离远些,相看两不厌。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和山水不同的是,在征得对方同意之前,请不要盯着女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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