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盗窃5元,如果没有多次盗窃,扒窃,入室盗窃等情况是不构成犯罪的,作为治安违法处理。
法律依据: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2-05-13 14:59:59 28548次查看
律师解答:盗窃5元,如果没有多次盗窃,扒窃,入室盗窃等情况是不构成犯罪的,作为治安违法处理。
法律依据: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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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2023-11-30 14:16:03 2187 0 0
盗窃是非常常见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盗窃行为如果盗窃的财产达到一定数额的,就会构成盗窃罪,而在实践中有些人盗窃的不是财物,而是一些违禁的物品,那么盗窃爆炸物品罪的量刑?
2023-11-08 15:26:00 2583 0 0
第452号——贺某职务侵占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贺某,男,1975年7月18日出生,原系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站营业部委外装卸工。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06年7月28日被逮捕。 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以被告人贺某犯职务侵占罪,向郑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公诉。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 被告人贺某在
2023-04-24 12:20:13 5247 0 0
第490号——肖某故意杀人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肖某,男,1988年12月1日出生,初中文化,无业。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07年2月8日被逮捕。 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以肖某犯故意杀人罪,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肖某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辩称其不是故意杀人。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
2022-11-14 09:52:18 12060 0 0
盗窃10万物资以上判多久?
2022-05-20 14:38:16 6273 0 0
何冰冰,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五部主任,成都市刑事专业辩护委员会秘书,曾任前员额检察官、公诉人、反贪局侦查科科长,曾获市级检察机关控申办案能手、记二等功一次,曾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等期刊和公众号发表论文《警察使用枪支合法性研究》等文章三十余篇。 何冰冰律师以“倾之力,筑所成”为执业信条,从事法律工作近13年,参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擅长领域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刑事合规,具有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其温暖务实的辩护风格深受当事人的信赖。 作为庭立方核心导师,何冰冰律师结合实操和理论,主讲了庭立方“认罪认罚案件辩护课”“鉴定意见质证”和“刑事法律风控高级讲师班”三门课程,覆盖学员超过千人,收获了学员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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