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高新技术产业”
“区专精特新产业”
……
两年过去了,近期
法官再一次推开企业大门
满墙的奖章、证书映入眼帘
合规整改后,企业“涅槃重生”
为树立“惩”“治”并重、以“治”为主的涉案企业治理机制,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良好营商环境,自2021年起,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金山法院)将加强企业刑事合规研究和建设,建立、健全刑事合规体系纳为年度重点工作,在刑事涉企合规改革中参与并发挥作用,最大限度挽救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高新技术企业负责人被诉
2020年9月,上海金山法院受理了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该案中,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为抵扣税款,2015年至2016年间,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让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75份,涉及税款400余万元,且均已申报抵扣。
“触犯法律的原因是由于企业经营初期财务管理制度尚未规范,后期我们已自行停止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并已补缴了全部税款。”涉案企业负责人王某某(化名)对此悔恨万分。
案件起诉到法院,检察机关建议对被告人适用缓刑。被告人王某某及律师均提出,该公司在疫情期间克服各种困难不停工,向多家机构捐赠物资,为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稳定公司的正常经营、保护员工就业,请求法院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如果我被判处实刑,公司将面临倒闭风险,近百名员工的家庭会受到影响。恳请法院能给我一次机会,今后我一定会守法合规经营。”王某某说。
实地走访调研 法院依法判处缓刑
“要怎么判决,才能达到惩罚经济犯罪与保护企业生产经营的有效结合?”这是承办法官一直思考的问题。
“从审判台上走下来,去实地走访调查,去企业看一看。”分管院长建议。
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期间,合议庭成员先后两次实地走访被告单位及关联企业,听取了涉案企业财务制度建设情况,调取了涉案企业与关联企业的用工、纳税情况,并深入基层政府、经济小区等地,听取意见。
经审理,法院认定,虚开行为发生于企业初创期间,后企业负责人已自行补缴相关税款,且投案自首。作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其经营状况良好,疫情期间积极组织复工复产,促进了当地的就业。根据企业刑事合规的相关规定,经过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法院决定对被告人王某某适用缓刑。
“对被告人适用刑罚既要坚持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也要考量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社会关系的修复程度、损失的弥补等情节,体现刑罚的自我克制和宽容精神。”承办法官深有感触。
他介绍,考虑到被告人具有的法定情节,同时结合被告人系在疫情期间做出一定贡献的民营企业家,法院应在打击犯罪和保护营商环境之间尽可能实现法益的衡平,不能简单、机械地办案,而要全方位地予以考量,审慎下判,争取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两年后回访 企业获评区“专精特新”
为了解企业刑事合规建设及社会责任履行等整改效果,使合规建设进一步走深走实,在判决两年后,上海金山法院又对这家高新技术企业刑事合规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
经回访了解到,两年多的时间里,该公司及关联企业纳税数额大幅度增长,仅2023年1至2月,纳税额就达到千余万元,缴纳社保数从70余人增至170余人,近年来举办百余起公益讲座,被评选为金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和专精特新产业。
“感谢法院的判决,让我的企业能够有继续前行的机会。”涉案企业负责人王某某激动地表示,“法律是红线,依法纳税是企业应履行的责任。在财务制度方面我们将不断强化管理,由专人负责纳税申报等工作,并定期核查,确保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该企业所在的经济小区负责人也谈道:“该案是创新性司法实践,得到了应有的司法回应。案件判决后,经济小区会同税务机关定期走访,普及新的税收规定,且其他初创企业来到园区注册时,该企业还会以身说法,延伸了法治辐射效果。”
该案是上海金山法院近年来开展涉企案件刑事合规工作中的一个典型案例,是在打击犯罪和保护营商环境之间如何实现法益衡平所作的一次探索,亦是法院作为司法主体积极参与涉企案件刑事合规路径的有效尝试。
转自:上海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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