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主观方面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
(四)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法律分析
1、因公打人
在刑侦过程中,公安干警和犯罪分子搏斗属于正常执法,不属于违法行为,更不属于犯罪行为。
2、正当防卫
普通百姓,在被犯罪分子攻击的时候,比如:被抢劫、被强奸、被故意伤害。这时候法律赋予正当防卫的权利。为了保护合法权益而对犯罪分子正在实施的侵权行为进行阻止、防护的攻击行为是合法,不属于犯罪行为。
另有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作出无限度防卫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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