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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辩护十三式:法庭辩论,如何不失败?

2024-06-09 12:20:46   639次查看

法庭辩论,如何做效果才会更好?

尽管我一向认为,相比较于发问和质证来讲,法庭辩论并不是最重要的,但是如果法庭辩论的效果特别好,也肯定会对案件的结果有不错的影响,甚至会直接改变案件的走向。

所以,作为刑辩律师,把法庭辩论搞好,不仅是自己应尽的义务,而且确确实实会对当事人有帮助。

如何才能把法庭辩论的效果搞好呢?

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考虑:

一、找到关键辩点

绝没有天衣无缝的指控,只有找不到辩点的律师。

实际上,任何一个刑事案件,或多或少都有漏洞,只是有的漏洞被发现了,有的漏洞因为隐藏的比较深,没有被发现而已。

没有被发现,是谁的问题?

是公诉人的问题吗?还是被告人的问题?

肯定是律师的问题。

所以,作为辩护律师,首要任务也是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找出这个案件的关键辩点,只要找出这个关键性问题,案件其他的问题基本上都可以迎刃而解。

二、必须充分准备

有句老话说的好:不打无把握之仗。

如果没有把握,根本没办法计算输赢,就直接上战场,很有可能上了战场再也回不来。

没有把握的最根本原因,实质上就是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

 

刑辩律师上法庭,也是同样道理,如果没有充分准备,就直接走上法庭,简直就是草菅人命——是拿被告人的生命和自由开玩笑。

这是最大的不负责任。

三、要有逐字稿件

律师走上法庭,最少要准备三份文件:

1.发问提纲。

2.质证意见。

3.辩护意见。

这些文件,相对于辩护律师来讲,就像战士挎在身上的长枪。

我们试想一下,如果走向战场的战士,手中连一杆长枪都没有,结果会是什么样子?

简直不用想,就知道结果。

作为刑辩律师,如果连辩护意见的逐字稿都没有,很难想象,在法庭辩论阶段能有精彩的发挥,当然如果您是超级大牛,那就当我啥也没有说。

不过现实中,真正的超级天才实属凤毛麟角,大多数律师都是普通人,都是千锤百炼之后才能成为超级高手。

而我们提前准备的逐字稿件,就是对自己的千锤百炼。

四、切忌照本宣科

或许有人会觉得:既然都已经写好了逐字稿件(辩护意见),那就直接照着念就行了,已经没有发挥的空间。

其实这种想法大错特错。

 

即便有了逐字稿,作为专业的刑辩律师,也应该尽量做到脱稿说话,绝对不能拿着那几张纸,一字一句的照着念。

如果辩护律师都是照着写好的稿子念,那么被告人难道不会自己念吗?

为什么花钱还要找律师呢?

辩护意见,即便早已准备好,律师也应该尽量做到脱稿发表辩护意见,而且要用尽量通俗的话语去讲,而不要讲那些过于生硬的书面话语。

换句话说,或者更直接一点——要说人话。

五、争取抑扬顿挫

文似看山不喜平。

写文章,要有低谷有高潮,做到起承转合,才能更吸引人的注意力。

发表辩护意见,更是如此,更不能平铺直叙,一种强调说到底。

说话时,要有时快有时慢,有时声音高点,有时声音低一点,有时还要停顿一下,关键在于时间点的把控。

真正的说话高手,可以用声音的变化来强调重点,用停顿的方式来预警一下——重点马上就来。

唯有这样,我们发表的辩护意见,才有可能有一大部分进入合议庭的心里,而不是仅仅停留在耳朵里面一小会。

六、尽量随机应变

这个世界唯一不变的——就是一直在变。

如果作为刑辩律师,在庭审的过程中,坚持一成不变,只是严格遵守上庭之前制定的计划,相信会死的惨不忍睹。

 

因为法庭是一个随时都有可能出现变化的地方,作为律师能做的只有两条路:

1.做好充分准备,充满必胜信心的去随机应变,见招拆招,如此或许才更容易实现最初的目标。

2.如果找到了案件最根本的突破口,而且可以坚定的相信,这个突破口必然改变案件的结果。

那么,完全可以以不变应万变。

不管对方如何变化,我方只锁死关键目标,绝不能被一些突然来到的小兔子吸引走注意力。

只要我们坚持到最后,相信胜利肯定在自己这一方。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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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玉杰 律师

邹玉杰律师 一名主要办理刑事案件的专业律师;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亳州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2010年,荣获亳州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执业年限: 2009年至今,有15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工作经历: 2008年8月——2016年12月 执业于安徽公德律师事务所 2016年12月——至今 执业于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以及金亚太长丰分所、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 目前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业务爱好: 写文章、演讲; 坚持每年100+篇文章,20多万字,目前已坚持七年。 华东政法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首期学员,人民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七期学员! 执业十几年来,邹玉杰律师办理过一系列有影响、有效果的刑事、民事案件,包括王某某等安徽特大涉黑团伙案(公安厅督办,谯城区法院一审)、亳州“路怒”案(马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桂林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合肥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7公斤毒品案、饮片厂土地被收回案等等,均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2021年~2024年成功案例: 1、李某箐诈骗案 基本案情:李某旅游时认识个驴友,感觉不错,发展为男女朋友。其手机和大部分支付工具(如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均被男朋友使用,后来李某涉嫌诈骗罪。 辩护观点:依照罪刑法定,不构成诈骗罪; 最后结果:侦查阶段未批准逮捕,进而取保候审。不出意外,最终应为无罪。 2、梁某得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 基本案情:梁某涉嫌购买穿山甲两公斤并进行销售,被抓获归案,涉嫌罪名为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梁某涉嫌犯罪,因为证据不足;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3、鲁某群诈骗案 基本案情:鲁某曾帮他人办事,借此机会向别人借款数十万元,一直未能偿还,之后曾向对方出具借条以及还款计划。最近被侦查机关查获,罪名为诈骗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案件事实,应属于典型的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罪,侦查机关插手民事纠纷,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理念。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4、张某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基本案情:涉嫌虚开税票金额6个多亿,当事人张某涉嫌税额为1300余万元,按照法律规定,属于量刑最重的一个级别,至少应在十年以上量刑; 辩护观点: 其一、从犯情节,参与时间短; 其二、获利较少; 其三、案件中的审计报告存在致命缺陷,不应该作为定案依据。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张某被认定为从犯,量刑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 5、陈某怀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陈某女儿女婿因炒股欠下巨额债务,于是女婿想和女儿一起自杀以求解脱,女儿不太愿意,双方发生冲突,陈某激动情况下,杀害了女婿。 辩护观点: 其一、受害人有一定过错; 其二、被告人属于激情杀人; 其三、已取得受害人家人谅解。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法庭判处陈某十五年有期徒刑,当事人比较满意。 6、蒙城黄某某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黄某某丈夫及其孩子吃过黄某某做的饭菜后,均有中毒现象,后黄的丈夫抢救无效死亡,检方指控黄某某故意杀人,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经申诉后,进入再审程序; 辩护观点:证据不足以证明黄某某存在投毒行为,依照“疑罪从无”原则,应改判无罪; 判决结果:再审改判无罪。 B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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