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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辩护十三式:法庭之上,质证为王!

2024-06-09 12:23:18   756次查看

‌办理刑事案件时,质证环节至为关键,它往往能左右整个案件的走向。

法庭之上,证据为王。

特别是刑事案件,作为合议庭想要判定某一个人构成犯罪,按照法律规定,那就必须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如果连证据问题都解决不了,即便判决了,这个判决也是有问题的。

所以,作为辩护律师,想要帮助自己的当事人,最关键的就是要从证据质证方面下手。

如何才能把质证搞好呢?

第一,充分准备。

质证前,要对案件材料进行深入的研究,了解案件的背景、涉案人员的供述与辩解、证人证言以及相关物证、书证等。

只有充分了解案情,才能在质证时做到心中有数。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质证也是这样的,只有搞清楚案件的情况,才有可能,在质证时应对自如,毕竟家有余粮,心中不慌。

第二,明确质证目标。

质证前,要明确质证的目标和重点,究竟是针对被告人的供述进行质疑,还是对证人的可信度提出挑战,或者是针对某个关键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辩论。

有了明确的目标,质证时才能有的放矢。

如果打仗没有目标,如果航船没有目标,越努力,结果或许越不理想。

因为我们没有找对方向。

第三,注重细节和逻辑。

在质证过程中,要关注每一个细节,从证据的收集程序、保存方式、呈现形式等方面入手,寻找可能的漏洞和矛盾。

同时,要注重逻辑推理,通过严密的论证来削弱对方证据的可信度。

想要做好质证,需要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目标再远大,都没有问题,哪怕是想追求无罪的结果,但是,树立目标之后,必须小心翼翼的从细节和逻辑上去求证,确保自己的观点是有证据支持的。

第四,善用法律条款。

熟悉并掌握相关法律条款,对于不合法的证据要及时提出异议,指出其违法性,并要求法庭予以排除。

证据的三性中,合法性是证据能够成为定案依据的前提条件,因为,如果证据根本就不合法,那它就不具备作为证据的基本条件,都不应该让法官看到。

当然也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而想要找出证据合法性问题,那就必须熟悉相关的法律规定。

第五,保持冷静与专业。

质证过程中,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要保持冷静和专业,不被对方的言辞所激怒或打乱自己的节奏。

 

要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逻辑分析来应对各种质疑和挑战。

作为刑辩律师,手中没有权力,背后没有靠山,所能依仗的只有专业技术,同时还要保持冷静,因为冲动是魔鬼,理智可决定成败。

第六,团队协作与沟通。

刑事案件,特别是团伙案件,往往涉及多个方面的证据和多个证人,因此需要团队成员之间的紧密协作。

在庭审前,团队成员要充分沟通,明确各自的分工和策略,以便在质证过程中能够相互配合,共同应对各种复杂情况。

一个人,跑得快;但是如果几个人配合,或许会有更好的效果。

总结

质证确实是个技术活,它要求我们不仅要有扎实的法律知识,还要有敏锐的洞察力和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同时还要有团队合作能力。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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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玉杰 律师

邹玉杰律师 一名主要办理刑事案件的专业律师;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亳州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2010年,荣获亳州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执业年限: 2009年至今,有15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工作经历: 2008年8月——2016年12月 执业于安徽公德律师事务所 2016年12月——至今 执业于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以及金亚太长丰分所、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 目前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业务爱好: 写文章、演讲; 坚持每年100+篇文章,20多万字,目前已坚持七年。 华东政法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首期学员,人民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七期学员! 执业十几年来,邹玉杰律师办理过一系列有影响、有效果的刑事、民事案件,包括王某某等安徽特大涉黑团伙案(公安厅督办,谯城区法院一审)、亳州“路怒”案(马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桂林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合肥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7公斤毒品案、饮片厂土地被收回案等等,均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2021年~2024年成功案例: 1、李某箐诈骗案 基本案情:李某旅游时认识个驴友,感觉不错,发展为男女朋友。其手机和大部分支付工具(如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均被男朋友使用,后来李某涉嫌诈骗罪。 辩护观点:依照罪刑法定,不构成诈骗罪; 最后结果:侦查阶段未批准逮捕,进而取保候审。不出意外,最终应为无罪。 2、梁某得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 基本案情:梁某涉嫌购买穿山甲两公斤并进行销售,被抓获归案,涉嫌罪名为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梁某涉嫌犯罪,因为证据不足;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3、鲁某群诈骗案 基本案情:鲁某曾帮他人办事,借此机会向别人借款数十万元,一直未能偿还,之后曾向对方出具借条以及还款计划。最近被侦查机关查获,罪名为诈骗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案件事实,应属于典型的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罪,侦查机关插手民事纠纷,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理念。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4、张某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基本案情:涉嫌虚开税票金额6个多亿,当事人张某涉嫌税额为1300余万元,按照法律规定,属于量刑最重的一个级别,至少应在十年以上量刑; 辩护观点: 其一、从犯情节,参与时间短; 其二、获利较少; 其三、案件中的审计报告存在致命缺陷,不应该作为定案依据。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张某被认定为从犯,量刑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 5、陈某怀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陈某女儿女婿因炒股欠下巨额债务,于是女婿想和女儿一起自杀以求解脱,女儿不太愿意,双方发生冲突,陈某激动情况下,杀害了女婿。 辩护观点: 其一、受害人有一定过错; 其二、被告人属于激情杀人; 其三、已取得受害人家人谅解。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法庭判处陈某十五年有期徒刑,当事人比较满意。 6、蒙城黄某某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黄某某丈夫及其孩子吃过黄某某做的饭菜后,均有中毒现象,后黄的丈夫抢救无效死亡,检方指控黄某某故意杀人,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经申诉后,进入再审程序; 辩护观点:证据不足以证明黄某某存在投毒行为,依照“疑罪从无”原则,应改判无罪; 判决结果:再审改判无罪。 B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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