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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辩护十三式:如何写好辩护词?

2024-06-09 23:02:18   1082次查看

〇一

作为刑辩律师,想成为高手,把辩护词写好,几乎是必备要件。

如何才能写好辩护词呢?

用好下面三个工具,应该就可以轻松写出一份相对高分的辩护词:

1.黄金圈法则;

2.结构化思维;

3.清单体写作。

〇二

黄金圈法则

黄金圈法则,不仅仅是一个好用的工具,更是我们刑辩律师在写辩护词时的得力助手。

首先,我们要明确黄金圈法则的核心:为什么、怎么做、是什么。这个法则引导我们从内向外思考,先探究事物的本质和目的,再思考实现的方法和具体的表现。

在写辩护词时,这一法则同样适用。

1、为什么(Why)——明确辩护的目的和核心观点

在写辩护词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自己的辩护目的和核心观点。这是整个辩护词的灵魂所在,也是后续写作的基础。

我们要深入思考案件的本质,挖掘对被告有利的证据和事实,明确我们的辩护立场。

例如,在一起盗窃案中,我们的核心观点可能是:“被告并没有实施盗窃行为,或者即使实施了,也存在合理的辩解事由。”

 

明确了这一点后,我们就可以有针对性地展开辩护。

2、怎么做(How)——构建辩护词的逻辑框架和论证体系

明确了为什么之后,接下来就要思考怎么做。在写辩护词时,我们要构建一个清晰、有条理的逻辑框架和论证体系。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列出事实清单:

将案件中的关键事实进行梳理和分类,明确哪些是对被告有利的事实,哪些是不利的事实。这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案件的全貌和重点。

②列出证据清单:

针对列出的事实,收集并整理相关证据。证据是辩护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支持核心观点的重要依据。因此,我们要确保每一个事实都有相应的证据支持。

③构建论证链条:

将事实和证据进行有机结合,形成一条完整的论证链条。这要求我们不仅要关注事实和证据本身,还要关注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和逻辑关系。

通过合理的论证链条,我们可以让辩护词更加有说服力和可信度。

3、是什么(What)——呈现最终的辩护词文本

在完成了为什么和怎么做的思考之后,最后就是呈现最终的辩护词了。

在撰写辩护词时,我们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语言简洁明了:

辩护词不是小说或散文,不需要过多的华丽辞藻和修饰语。我们要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陈述事实和观点,让读者能够迅速抓住重点。

②逻辑清晰严谨:

辩护词的逻辑性和严谨性至关重要。我们要确保文本中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词都符合逻辑规则,避免出现自相矛盾或漏洞百出的情况。

③重点突出明确:

在撰写文本时,我们要突出重点内容,让读者能够一目了然地看到我们的核心观点和主要论据。这有助于增强文本的说服力和影响力。

总之,黄金圈法则在刑辩律师写辩护词时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通过明确为什么、怎么做和是什么三个层次的问题,我们可以更加有针对性地展开思考和写作,从而撰写出更加高质量、有说服力的辩护词文本。

〇三

结构化思维

任何事情,想做得又快又好,就需要用别人的成功经验,而套路是最有效的成功经验,因为已经经过千百次的验证。

否则,没有经过验证的套路,很可能很快就寿终正寝,不可能被人反复使用。

结构化思维工具,就是被人频繁验证的超级好用而又简单至极的思维工具。

 

四个字而已——

论、证、类、比。

1.论。

要结论先行,开门见山,不要说了半天,别人还得不到要领,云山雾罩的。

一旦这样,轻者引起法官不快,只是耐着性子愁眉不展地看完,结局可想而知;重者会更惨,遇到脾气大,半天没看明白咋回事,那就直接扔垃圾桶了。

2.证。

要以上统下,任何一个层次的要点都必须是它下一个层次要点的总结概括,直到最后一个层级的内容是客观事实或数据为止。

结论之后,紧跟着要有证据或者事实支撑。

让法官觉得言之有理言之有物言之有序,毕竟法庭之上证据为王,没有证据支撑的论证,简直就是耍流氓。

3.类。

凡事一旦分门别类,所谓“类”,也就是归类分组, 就是每一组要点必须要属于同一个范畴而不能胡乱摆放。

4.比。

比,就是逻辑递进。

就是说,每个要点都需要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进行排列。

具体到案件中,比如可以按照事件时间线来论证,也可以按照重要性进行排序,总之,要有逻辑,而不能太无序。

〇四

清单体写作

自媒体写作者中,有种文体最近比较流行——清单体写作。

什么是清单体?

就是一、二、三、四,一条一条的文体,每一条都不长,常见的有待办清单、备忘事项。其实我们看到的法条、字典也都是清单体写作。

清单体=列条目+涟漪结构。

如何列条目,标准很简单,四条清单而已——

1.一条一事。

2.一条内容,一层意思。

3.一人两事,分两条写。

4.一条不要超过100字。

涟漪结构又是什么样子呢?

 

具体如下:

第一重要的是行动。行动导向,你想让他做什么事,是最重要的。

第二重要的是观点。他紧接着就想知道,为什么要做这件事。

第三重要的是事实。有什么样的事实能够支撑你上面这个观点。

最后,你可能可以再补充一些视野,其他的信息,你有什么样的新发现。

实际上,写作辩护词时同样可以用清单体。

原因还在于法官案件太多,时间有限,能分配到我们这个案件上的时间当然也不会太多。

而清单体可以让法官快速了解到我们的目标在哪里或者想法是什么。

比如我们写辩护词时,如果用上清单体,就会大不一样。

开头结论先行后,下面的小观点或者证据都可以用清单体列出来,如此列举,可以让法官很清晰地看明白辩护人究竟有哪些观点,或者有哪些证据,让法官更快速的判断辩护人的主张是否有道理,是否可以采纳。

当然排列清单时,要按照重要性进行排序,重要的观点或者证据,一定(千万注意)要放在前面,让法官先看到。

这样的话,即便法官时间确实太少,后面的没时间看,那么最重要的已经看到,我们的胜算当然就会更多一点。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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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玉杰 律师

邹玉杰律师 一名主要办理刑事案件的专业律师;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亳州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2010年,荣获亳州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执业年限: 2009年至今,有15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工作经历: 2008年8月——2016年12月 执业于安徽公德律师事务所 2016年12月——至今 执业于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以及金亚太长丰分所、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 目前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业务爱好: 写文章、演讲; 坚持每年100+篇文章,20多万字,目前已坚持七年。 华东政法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首期学员,人民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七期学员! 执业十几年来,邹玉杰律师办理过一系列有影响、有效果的刑事、民事案件,包括王某某等安徽特大涉黑团伙案(公安厅督办,谯城区法院一审)、亳州“路怒”案(马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桂林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合肥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7公斤毒品案、饮片厂土地被收回案等等,均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2021年~2024年成功案例: 1、李某箐诈骗案 基本案情:李某旅游时认识个驴友,感觉不错,发展为男女朋友。其手机和大部分支付工具(如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均被男朋友使用,后来李某涉嫌诈骗罪。 辩护观点:依照罪刑法定,不构成诈骗罪; 最后结果:侦查阶段未批准逮捕,进而取保候审。不出意外,最终应为无罪。 2、梁某得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 基本案情:梁某涉嫌购买穿山甲两公斤并进行销售,被抓获归案,涉嫌罪名为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梁某涉嫌犯罪,因为证据不足;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3、鲁某群诈骗案 基本案情:鲁某曾帮他人办事,借此机会向别人借款数十万元,一直未能偿还,之后曾向对方出具借条以及还款计划。最近被侦查机关查获,罪名为诈骗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案件事实,应属于典型的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罪,侦查机关插手民事纠纷,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理念。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4、张某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基本案情:涉嫌虚开税票金额6个多亿,当事人张某涉嫌税额为1300余万元,按照法律规定,属于量刑最重的一个级别,至少应在十年以上量刑; 辩护观点: 其一、从犯情节,参与时间短; 其二、获利较少; 其三、案件中的审计报告存在致命缺陷,不应该作为定案依据。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张某被认定为从犯,量刑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 5、陈某怀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陈某女儿女婿因炒股欠下巨额债务,于是女婿想和女儿一起自杀以求解脱,女儿不太愿意,双方发生冲突,陈某激动情况下,杀害了女婿。 辩护观点: 其一、受害人有一定过错; 其二、被告人属于激情杀人; 其三、已取得受害人家人谅解。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法庭判处陈某十五年有期徒刑,当事人比较满意。 6、蒙城黄某某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黄某某丈夫及其孩子吃过黄某某做的饭菜后,均有中毒现象,后黄的丈夫抢救无效死亡,检方指控黄某某故意杀人,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经申诉后,进入再审程序; 辩护观点:证据不足以证明黄某某存在投毒行为,依照“疑罪从无”原则,应改判无罪; 判决结果:再审改判无罪。 B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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