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刑事辩护,最终还是价值观问题!

2024-07-07 09:09:14   1108次查看

〇一

小罐茶创始人杜国楹有两句话特别有意思:

1.产品是1,营销是0。

2.营销,最终是价值观问题。

恰恰是悟出了这两句话,才使杜国楹成为一个真正的企业家,而非仅仅一个营销专家。

老杜曾经一度特别辉煌,但辉煌的背后却是汹涌的舆论压力,说他“割韭菜”,收客户“智商税”。

自从想明白“价值观”的价值,他才真的让自己做企业这件事真正有长期价值。

〇二

产品是1,营销是0。

营销搞得再好,如果产品不行,也就是“1”出现了问题,变成了“0”,甚至是负数,那所有的一切都一文不值,因为零的后面,即便有再多的0,仍然还是没有。

 

所以说,产品好才是真的好,才有可能创造出真正的价值,才会让客户产生持续不断的购买行为。

把这个理念,迁移到刑事辩护领域,也同样适用。

刑辩律师的营销手段是0,自身办案能力才是那个关键的“1”,没有这个关键的1,后面的0再多都毫无价值。

也就是说,营销手段再牛,如果办案水平不行,客户肯定不会买单,因为没办法给客户带来真正喜欢价值。

作为刑辩律师的客户,他们想要什么?

其实很简单,就是想得到一个理想的判决结果。

其他的别无所求。

当然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双方沟通的特别的顺利愉快,那当然就更好了。

所以,对于刑辩律师来讲,真想做出大的成绩或者经典案例,最靠谱的办法还是从根本上抓起——把执业技能提高上去。

〇三

营销最终,是价值观的问题!

在商业世界里,没有营销,只是埋头做产品,貌似也不是好办法。

毕竟,酒香也怕巷子深。

 

深巷子里的好酒,想要卖出好价钱或者多卖些,那就必须掌握一些营销手段,否则酒再香也只能留着自己喝了。

不管是电视上疯狂播放的“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还是一度火遍高速服务区的“累了困了,喝红牛!”,都是有效的营销手段。

而且都是很有效的营销手段。

不过,表面上的营销手段,背后应该都是价值观的问题,脑白金有没有价值观?肯定是有的。红牛有没有价值观,当然也必须有。

那么,刑辩律师要不要有价值观?

那也必须有,否则就很难走远,甚至开始时还可以,后期可能会寸步难行。

一个没有价值观的律师,为了赢案件不惜一切不顾一切,连最底层的诚信都不讲,连最低的道德都不顾了的人,注定走不了太远。

不信,就走着瞧!……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0
发表评论
去登录
相关内容推荐
作者
邹玉杰 律师

邹玉杰律师 一名主要办理刑事案件的专业律师;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亳州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2010年,荣获亳州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执业年限: 2009年至今,有15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工作经历: 2008年8月——2016年12月 执业于安徽公德律师事务所 2016年12月——至今 执业于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以及金亚太长丰分所、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 目前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业务爱好: 写文章、演讲; 坚持每年100+篇文章,20多万字,目前已坚持七年。 华东政法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首期学员,人民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七期学员! 执业十几年来,邹玉杰律师办理过一系列有影响、有效果的刑事、民事案件,包括王某某等安徽特大涉黑团伙案(公安厅督办,谯城区法院一审)、亳州“路怒”案(马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桂林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合肥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7公斤毒品案、饮片厂土地被收回案等等,均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2021年~2024年成功案例: 1、李某箐诈骗案 基本案情:李某旅游时认识个驴友,感觉不错,发展为男女朋友。其手机和大部分支付工具(如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均被男朋友使用,后来李某涉嫌诈骗罪。 辩护观点:依照罪刑法定,不构成诈骗罪; 最后结果:侦查阶段未批准逮捕,进而取保候审。不出意外,最终应为无罪。 2、梁某得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 基本案情:梁某涉嫌购买穿山甲两公斤并进行销售,被抓获归案,涉嫌罪名为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梁某涉嫌犯罪,因为证据不足;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3、鲁某群诈骗案 基本案情:鲁某曾帮他人办事,借此机会向别人借款数十万元,一直未能偿还,之后曾向对方出具借条以及还款计划。最近被侦查机关查获,罪名为诈骗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案件事实,应属于典型的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罪,侦查机关插手民事纠纷,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理念。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4、张某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基本案情:涉嫌虚开税票金额6个多亿,当事人张某涉嫌税额为1300余万元,按照法律规定,属于量刑最重的一个级别,至少应在十年以上量刑; 辩护观点: 其一、从犯情节,参与时间短; 其二、获利较少; 其三、案件中的审计报告存在致命缺陷,不应该作为定案依据。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张某被认定为从犯,量刑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 5、陈某怀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陈某女儿女婿因炒股欠下巨额债务,于是女婿想和女儿一起自杀以求解脱,女儿不太愿意,双方发生冲突,陈某激动情况下,杀害了女婿。 辩护观点: 其一、受害人有一定过错; 其二、被告人属于激情杀人; 其三、已取得受害人家人谅解。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法庭判处陈某十五年有期徒刑,当事人比较满意。 6、蒙城黄某某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黄某某丈夫及其孩子吃过黄某某做的饭菜后,均有中毒现象,后黄的丈夫抢救无效死亡,检方指控黄某某故意杀人,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经申诉后,进入再审程序; 辩护观点:证据不足以证明黄某某存在投毒行为,依照“疑罪从无”原则,应改判无罪; 判决结果:再审改判无罪。 B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在线咨询
他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