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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凶杀案,是因为不懂换位思考吗?

2024-07-07 09:10:37   549次查看

〇一

前段时间办了一个故意杀人案件。

受害人是被告人的前儿媳妇。

受害人和被告人的儿子已经离婚,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的几年内,据说从来没有安安稳稳的过日子过,整天都是闹来闹去,闹的鸡飞狗跳,据说目的就是想从父母那里索要点财产。

(这里面的原因,究竟谁对谁错,毕竟我们没有在现场无从去评说)

离婚之后,因为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又产生了一系列的纠纷:

1.女方不让男方探望孩子,但是又逼着男方支付抚养费用。

2.男方看不到孩子,又要支付抚养费用,显然心存不满,即便如此,据男孩子所说,其仍然向女方支付了抚养费用,而且是以现金方式支付。

 

3.之后,女方却仍然要求支付抚养费用,而且还申请了强制执行。

4.执行法官配合女方执行男方时,女方再次到男方家中大闹一场。

〇二

此时,矛盾已经升级,危险一触即发。

但是,女孩子并没有意识到危险已经随时到来,或者可以说死神可能随时都可能带走自己。

执行法官去男方家的第二天,女孩子再次来到男方家中,吵闹着要抚养费用。

犯罪嫌疑人此时已经忍无可忍,就像沾着汽油的干柴,见火就会燃烧起来,嫌疑人冲出门外,从车里拿了一把匕首回来,装腔作势要杀人。

如果女孩子有点防范意识,就应该及时见好就收,不要把人逼的没有退路,毕竟古代人打仗都知道一个道理——围师必缺。

要给人留点退路,否则兔子急了都会咬人,何况一个活生生的人呢?

没有意识到危险的女孩子继续不依不饶,不仅口中骂骂咧咧,还不停录像甚至还打电话喊人。

这种行为极大的刺激着嫌疑人,于是,大错就此铸成,几乎再无挽回可能。

 

实际上,如果稍微有点危险意识,事情不要做绝,而要留点余地,应该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〇三

所以说,人遇到事,千万不要太想当然,不能总是只想着自己,而应该换位思考一下——我们想要达到的目标和对方的目标是否一致?我们想要的东西,对方能不能满足?如果想要实现目标最好的方式又是什么?

一旦想清楚这些,或许后面的事情就很好解决。

因为双方的目标如果一致,大家齐心协力,再大的困难都能克服;而如果双方的目标不一致,甚至是零和博弈,我们成功了,对方必然失败,那我们走向目标的这段路就会极其艰难。

相反,想要走得更轻松更容易,那就要和对方多沟通,多换位思考。

或者可以换个方式理解:就是要多替对方想一想!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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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玉杰 律师

邹玉杰律师 一名主要办理刑事案件的专业律师;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亳州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2010年,荣获亳州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执业年限: 2009年至今,有15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工作经历: 2008年8月——2016年12月 执业于安徽公德律师事务所 2016年12月——至今 执业于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以及金亚太长丰分所、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 目前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业务爱好: 写文章、演讲; 坚持每年100+篇文章,20多万字,目前已坚持七年。 华东政法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首期学员,人民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七期学员! 执业十几年来,邹玉杰律师办理过一系列有影响、有效果的刑事、民事案件,包括王某某等安徽特大涉黑团伙案(公安厅督办,谯城区法院一审)、亳州“路怒”案(马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桂林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合肥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7公斤毒品案、饮片厂土地被收回案等等,均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2021年~2024年成功案例: 1、李某箐诈骗案 基本案情:李某旅游时认识个驴友,感觉不错,发展为男女朋友。其手机和大部分支付工具(如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均被男朋友使用,后来李某涉嫌诈骗罪。 辩护观点:依照罪刑法定,不构成诈骗罪; 最后结果:侦查阶段未批准逮捕,进而取保候审。不出意外,最终应为无罪。 2、梁某得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 基本案情:梁某涉嫌购买穿山甲两公斤并进行销售,被抓获归案,涉嫌罪名为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梁某涉嫌犯罪,因为证据不足;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3、鲁某群诈骗案 基本案情:鲁某曾帮他人办事,借此机会向别人借款数十万元,一直未能偿还,之后曾向对方出具借条以及还款计划。最近被侦查机关查获,罪名为诈骗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案件事实,应属于典型的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罪,侦查机关插手民事纠纷,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理念。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4、张某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基本案情:涉嫌虚开税票金额6个多亿,当事人张某涉嫌税额为1300余万元,按照法律规定,属于量刑最重的一个级别,至少应在十年以上量刑; 辩护观点: 其一、从犯情节,参与时间短; 其二、获利较少; 其三、案件中的审计报告存在致命缺陷,不应该作为定案依据。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张某被认定为从犯,量刑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 5、陈某怀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陈某女儿女婿因炒股欠下巨额债务,于是女婿想和女儿一起自杀以求解脱,女儿不太愿意,双方发生冲突,陈某激动情况下,杀害了女婿。 辩护观点: 其一、受害人有一定过错; 其二、被告人属于激情杀人; 其三、已取得受害人家人谅解。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法庭判处陈某十五年有期徒刑,当事人比较满意。 6、蒙城黄某某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黄某某丈夫及其孩子吃过黄某某做的饭菜后,均有中毒现象,后黄的丈夫抢救无效死亡,检方指控黄某某故意杀人,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经申诉后,进入再审程序; 辩护观点:证据不足以证明黄某某存在投毒行为,依照“疑罪从无”原则,应改判无罪; 判决结果:再审改判无罪。 B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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