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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字,解决年轻刑辩律师的大多数困惑。

2024-07-08 11:07:12   477次查看

三个字,解决年轻刑辩律师的大多数困惑。

〇一

年轻律师最大的困惑,可能就是如何快速提高办案能力,或者如何快速提高谈案能力。

其实,掌握三个字,或许就能解决大部分困惑。

1.守。

2.破。

3.离。

〇二

用“守破离”提高办案能力。

1.守。

第一个阶段是“守”,就是完全按照师父的话做,老师咋教自己就咋干,墨守“成规”动作不变形就够了。

熟能生巧,任何事情干久了,就会形成肌肉记忆,能力自然而然会提高,很多人貌似很牛,其实,“无他,唯手熟尔”。

 

2.破。

第二个阶段是“破”,就是可以打破一些师父的做法。

墨守成规太久,容易不思进取,更不会有大的进步,甚至反而会一泻千里的退步,也未可知。

此时,就要敢于“破”,敢于创新,做一些前辈们没有做过的事情,比如拍短视频,用GPT,在个别资深大佬们看来那就是玩物丧志偷奸耍滑,但是作为年轻人就应该敢于尝试新事物,不要害怕失败。

更不要盲目迷信大佬。

3.离。

第三个阶段是“离”,你完全离开了师父教的东西,进入了自己随心所欲的状态。

有破有立——“离”,也是立的一种变形。

打破旧的东西,就要有新的东西出现。离开之前学的东西,创造出新的东西来,或者新事物新方法都可以。

搞出新东西,才算真的脱离师父的庇护或者阴影,真正活成自己,活出精彩的自己。

〇三

用“守破离”搞定法庭攻防。

1.守。

第一个阶段是“守”,是守卫自己的观点。

作为刑辩律师,通常都是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务,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争取无罪或者罪轻。

这就需要律师首先要有一个靠谱的立场——究竟是为当事人争取无罪,还是量刑更轻点。

有了立场,还要为当事人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理由,而且要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决心。

一定要坚守自己确定的观点,绝不能轻易放弃。

2.破。

第二个阶段是“破”,攻破别人的观点。

有立有破——想把自己的观点立起来,就必须把对方的观点干掉,攻破控方的指控,才有可能得到一个对自己当事人有利的结果。

否则,一旦不能攻破控方的指控,想要实现最初的目标,那只能是天方夜谭痴人说梦,镜中花水中月而已。

想顺利攻破对方观点,就必须好好学习一下逻辑学,同时还要多多掌握批判性思维。

 

3.离。

第三个阶段是“离”,离开前面两个观点,提出一个新的、更好的观点。

刑事案件中,想在法庭上完全辩赢控方,同样也是痴人说梦,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为即便大家都认为你赢了法庭辩论,也绝不可能让控方彻底心服口服。

这是环境决定的。

称霸商场的高手,都讲究双赢思维,一方独赢很难长久,双方共赢才有未来。

回到法庭辩论现场,即便攻破对方观点,也不可能彻底解决问题,那就提出一个更好的观点——双方共赢的方案。

〇四

两个聪明人在一齐商量,就会生出更好的主张:

黄和红的两种颜色混和,就会变出另一种色彩。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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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邹玉杰 律师

邹玉杰律师 一名主要办理刑事案件的专业律师;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亳州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2010年,荣获亳州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执业年限: 2009年至今,有15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工作经历: 2008年8月——2016年12月 执业于安徽公德律师事务所 2016年12月——至今 执业于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以及金亚太长丰分所、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 目前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业务爱好: 写文章、演讲; 坚持每年100+篇文章,20多万字,目前已坚持七年。 华东政法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首期学员,人民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七期学员! 执业十几年来,邹玉杰律师办理过一系列有影响、有效果的刑事、民事案件,包括王某某等安徽特大涉黑团伙案(公安厅督办,谯城区法院一审)、亳州“路怒”案(马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桂林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合肥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7公斤毒品案、饮片厂土地被收回案等等,均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2021年~2024年成功案例: 1、李某箐诈骗案 基本案情:李某旅游时认识个驴友,感觉不错,发展为男女朋友。其手机和大部分支付工具(如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均被男朋友使用,后来李某涉嫌诈骗罪。 辩护观点:依照罪刑法定,不构成诈骗罪; 最后结果:侦查阶段未批准逮捕,进而取保候审。不出意外,最终应为无罪。 2、梁某得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 基本案情:梁某涉嫌购买穿山甲两公斤并进行销售,被抓获归案,涉嫌罪名为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梁某涉嫌犯罪,因为证据不足;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3、鲁某群诈骗案 基本案情:鲁某曾帮他人办事,借此机会向别人借款数十万元,一直未能偿还,之后曾向对方出具借条以及还款计划。最近被侦查机关查获,罪名为诈骗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案件事实,应属于典型的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罪,侦查机关插手民事纠纷,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理念。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4、张某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基本案情:涉嫌虚开税票金额6个多亿,当事人张某涉嫌税额为1300余万元,按照法律规定,属于量刑最重的一个级别,至少应在十年以上量刑; 辩护观点: 其一、从犯情节,参与时间短; 其二、获利较少; 其三、案件中的审计报告存在致命缺陷,不应该作为定案依据。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张某被认定为从犯,量刑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 5、陈某怀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陈某女儿女婿因炒股欠下巨额债务,于是女婿想和女儿一起自杀以求解脱,女儿不太愿意,双方发生冲突,陈某激动情况下,杀害了女婿。 辩护观点: 其一、受害人有一定过错; 其二、被告人属于激情杀人; 其三、已取得受害人家人谅解。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法庭判处陈某十五年有期徒刑,当事人比较满意。 6、蒙城黄某某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黄某某丈夫及其孩子吃过黄某某做的饭菜后,均有中毒现象,后黄的丈夫抢救无效死亡,检方指控黄某某故意杀人,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经申诉后,进入再审程序; 辩护观点:证据不足以证明黄某某存在投毒行为,依照“疑罪从无”原则,应改判无罪; 判决结果:再审改判无罪。 B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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