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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律师:面对困境,如何才能破局而出?

2024-08-04 13:45:06   432次查看

〇1

上午,律所会议室。

刑事专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多次意外后,终于顺利召开。

应到32人,实到24人,按照章程,程序没有问题。

受台风影响,亳州也是风雨交加,就差电闪雷鸣了。

尽管如此,有22人冒雨参会,实属不易。

何况,律协孙会长也亲临现场,讲话并指导工作。

更加可贵——因为难能,所以可贵。

〇2

会议主要有四项议程:

 

1.学习二十大精神(依法治国,法治建设)

2.讨论《刑法修正案十二》

3.审议刑专委年度工作计划草案

4.领导讲话(指导工作)

……

这是4个议程,每一项都很重要,不过委员们特别关心的或许是下面几个问题:

1.搞好业务能力培训问题;

2.与检法沟通协调问题;

3.公益普法问题;

4.律师营销问题。

……

毕竟,这些问题涉及到一个律师案件能否顺利开展和案源如何开拓的问题。

 

上述问题解决不了,一些年轻律师吃饭可能都成问题,更别提什么公益不公益了。

远水解不了近渴。

当下,最重要的是解决案源问题。

〇3

那么,案源问题究竟应该如何解决?

这就涉及到律师营销的问题。

其实,很多人嘴里说酒香不怕巷子深,实际上内心深处并不见得这样想。

因为在现在这个社会里,酒香也怕巷子深,因为即便酒再香,如果巷子深到其他人都看不到你,那么怎么可能从你这里买酒喝呢?

何况即便有人知道,你的酒在特别深的巷子里,但是或许这个人还没有来得及走到巷子深处,他在其他地方已经买到酒了,那他还有必要去找你买酒喝吗?

毕竟大家的酒差距也不是特别大。

 

所以,律师营销的实质,就是要让潜在的客户更方便的找到我们。

只有特别方便的找到我们,才有可能最终委托我们办理案件。

否则连机会都没有。

〇4

律师营销不外乎几种方式:

1.社交营销;

2.讲课营销;

3.出书营销;

4.文章营销;

5.视频营销;

6.广告营销。

……

这其中,讲课和出书,难度相对比较大。

 

至于社交营销,不仅需要八面玲珑,或许还需要有一个好的酒量和好身体(毕竟北方人提到社交可能第一想到的就是酒场)。

而广告营销呢,不需要好酒量和好身体,但是他比较费钱,一些缺少案源的律师,多数是年轻律师,时间什么的都不缺,最缺的可能是金钱。

对于不缺时间的人来讲,文章和短视频应该是最好的两种拓展业务的方法。

真的想要做出点成绩来,最好在这两个方面下苦功夫,长期坚持。

即便不能按照《异类》里面所说,花上1万个小时来练习,至少在上面耗费上个三四年的时间还是值得的。

因为只要能坚持个三五年,每年写上一百篇文章,拍出二百条短视频,就必然会有收获。

〇5

不过,大多数人都没有这么长时间的耐心。

他们总想着最好能一夜暴富、一劳永逸,一篇文章就一夜成名。

这简直是痴人说梦。

哪里有如此好事?

坚持走下去,就对了。

坚持,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才有可能成功!……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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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玉杰 律师

邹玉杰律师 一名主要办理刑事案件的专业律师;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亳州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2010年,荣获亳州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执业年限: 2009年至今,有15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工作经历: 2008年8月——2016年12月 执业于安徽公德律师事务所 2016年12月——至今 执业于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以及金亚太长丰分所、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 目前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业务爱好: 写文章、演讲; 坚持每年100+篇文章,20多万字,目前已坚持七年。 华东政法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首期学员,人民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七期学员! 执业十几年来,邹玉杰律师办理过一系列有影响、有效果的刑事、民事案件,包括王某某等安徽特大涉黑团伙案(公安厅督办,谯城区法院一审)、亳州“路怒”案(马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桂林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合肥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7公斤毒品案、饮片厂土地被收回案等等,均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2021年~2024年成功案例: 1、李某箐诈骗案 基本案情:李某旅游时认识个驴友,感觉不错,发展为男女朋友。其手机和大部分支付工具(如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均被男朋友使用,后来李某涉嫌诈骗罪。 辩护观点:依照罪刑法定,不构成诈骗罪; 最后结果:侦查阶段未批准逮捕,进而取保候审。不出意外,最终应为无罪。 2、梁某得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 基本案情:梁某涉嫌购买穿山甲两公斤并进行销售,被抓获归案,涉嫌罪名为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梁某涉嫌犯罪,因为证据不足;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3、鲁某群诈骗案 基本案情:鲁某曾帮他人办事,借此机会向别人借款数十万元,一直未能偿还,之后曾向对方出具借条以及还款计划。最近被侦查机关查获,罪名为诈骗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案件事实,应属于典型的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罪,侦查机关插手民事纠纷,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理念。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4、张某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基本案情:涉嫌虚开税票金额6个多亿,当事人张某涉嫌税额为1300余万元,按照法律规定,属于量刑最重的一个级别,至少应在十年以上量刑; 辩护观点: 其一、从犯情节,参与时间短; 其二、获利较少; 其三、案件中的审计报告存在致命缺陷,不应该作为定案依据。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张某被认定为从犯,量刑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 5、陈某怀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陈某女儿女婿因炒股欠下巨额债务,于是女婿想和女儿一起自杀以求解脱,女儿不太愿意,双方发生冲突,陈某激动情况下,杀害了女婿。 辩护观点: 其一、受害人有一定过错; 其二、被告人属于激情杀人; 其三、已取得受害人家人谅解。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法庭判处陈某十五年有期徒刑,当事人比较满意。 6、蒙城黄某某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黄某某丈夫及其孩子吃过黄某某做的饭菜后,均有中毒现象,后黄的丈夫抢救无效死亡,检方指控黄某某故意杀人,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经申诉后,进入再审程序; 辩护观点:证据不足以证明黄某某存在投毒行为,依照“疑罪从无”原则,应改判无罪; 判决结果:再审改判无罪。 B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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