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刑事辩护,究竟是生意,还是事业?

2024-10-13 18:42:15   882次查看

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刑事辩护,究竟是生意,还是事业?

〇1

不管是任何一个行业,想要做出一定的成绩,必然要真正喜欢自己做的事情。

只有真正喜欢才能认真专注的做这件事,才有可能把这件事情做到极致,做到超出身边其他所有的人,一旦做到这种程度想失败都难。

因为放眼望去,周围的人没有一个能超过自己,那你怎么可能不成功呢?

〇2

但是,想找到真正喜欢的工作,确实不太容易。

能把喜欢的事情做成事业,做成值得终身追求的一件事,那更是难上加难。

不过,刑事辩护这个行业,如果真的有兴趣,还真有可能做成一件值得做一辈子的事业,注意是事业,不是生意,不是养家糊口的生意。

二者区别还是蛮大的:

只是把一件事情当成生意,那就很难做到极致,有可能“差不多就行了”,何必那么较真呢?

 

但是如果把一件事情当成了事业,那么他就必然会较真,因为这是一辈子的事情,容不得半点的模棱两可,何况刑事辩护牵涉的都是客户的自由和生命。

〇3

实际上真正能把刑事辩护做成功的,应该都是那些真正热爱刑辩,而不是只是为了金钱的人。

不仅如此,他们在这个过程中还形成了良性循环:

第一步,热爱刑辩。

第二步,认真办案。

第三步,成为大咖。

第四步,收入增加。

第五步,更加热爱。

……循环往复……

1.热爱刑辩。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特别热爱的东西,特别愿意将全部精力都投入进去的一件事,如果说自己没有,那就说明还没有找到,而不是真的没有。

2.认真办案。

一旦找到真正热爱的事情,那就有可能会废寝忘食的投入这件事,其他事一概不管。

比如真正喜欢刑事辩护的,内心真正的想法肯定要给客户提供超乎客户预期的价值,把貌似毫无希望的案件搞出希望,比如从死刑搞成死缓,枪下留人,又或者从有期改成缓刑。

只要有了这样的成绩,就不仅能给自己带来成就感,当然也能给自己带来良好的口碑。

而好口碑,注定能给自己带来更多的优质案源。

3.成为大咖。

有人说,只要在某一个领域内专注5年以上,就有可能成为这个领域内的专家。

这种说法虽然有点武断,但是现实中确实很有可能,任何人只要心无旁骛的专注于某一个领域,时间足够久,就注定成为这个领域的专家。

因为,很少有人愿意长期的专注一件事情。

4.收入增加。

因为热爱刑事辩护,又能长期专注,随之而来的是有不少成功案例,能力有了,口碑也不缺,那么面包肯定也会有的。

一旦收入增加了,就可以用增加的收入购买别人的时间,让自己有限的精力做更有价值的事情,

另外增加的收入,同样也可以用来购买智慧,比如可以购买书籍、课程,也可以多出去走走,更可以找高人去多聊聊天。

所对应的,恰恰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和阅人无数。

5.更加热爱。

研究发现,一个人更喜欢那些自己擅长的事情。

即便本来不是太感兴趣的,只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让自己在这个领域内做出一定成绩,让自己擅长这件事情,那就有可能越来越喜欢。

何况我们本来就喜欢刑事辩护,只要成绩或者说成就越来越大,那就不可能对这件事情丧失兴趣,应该更加热爱,才更合理。

 

这就会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〇4

想做成一些事,或许需要一些做人做事规范,以确保自己能够坚持更长久,而不会轻言放弃。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不妨借鉴一下古人高人。

曾国藩曾在而立之年,给自己定下十二条的做人规矩,以及十二条修身养性和学习的标准。

第一,敬,恭敬,这是态度,为人态度。

第二,静坐,要能坐得住。

第三,早起。

第四,读书不二,一心地读书。

第五,读史。你要知道,原先在科举八股文考试当中,对于史书是不大关注的,但是曾国藩发现,读历史有多么的重要,能帮助一个人建功立业,从古人那里借智慧,所以要读史。

第六,谨言。谨言深,管住自己的嘴。

第七,养气。

第八,保身。

第九,日知所亡。啥意思?这出自《论语》,意思就是说,每天知道自己不知道的新知识。

第十,月无忘所能。一个月要回顾一下这一个月学的知识,要温习一遍,温故而知新。

第十一,作字。一句话,字如其人,就是说还要好好地写字。

第十二,夜不出门。不要去过那些腐朽的夜生活。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0
发表评论
去登录
相关内容推荐
作者
邹玉杰 律师

邹玉杰律师 一名主要办理刑事案件的专业律师;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亳州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2010年,荣获亳州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执业年限: 2009年至今,有15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工作经历: 2008年8月——2016年12月 执业于安徽公德律师事务所 2016年12月——至今 执业于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以及金亚太长丰分所、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 目前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业务爱好: 写文章、演讲; 坚持每年100+篇文章,20多万字,目前已坚持七年。 华东政法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首期学员,人民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七期学员! 执业十几年来,邹玉杰律师办理过一系列有影响、有效果的刑事、民事案件,包括王某某等安徽特大涉黑团伙案(公安厅督办,谯城区法院一审)、亳州“路怒”案(马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桂林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合肥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7公斤毒品案、饮片厂土地被收回案等等,均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2021年~2024年成功案例: 1、李某箐诈骗案 基本案情:李某旅游时认识个驴友,感觉不错,发展为男女朋友。其手机和大部分支付工具(如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均被男朋友使用,后来李某涉嫌诈骗罪。 辩护观点:依照罪刑法定,不构成诈骗罪; 最后结果:侦查阶段未批准逮捕,进而取保候审。不出意外,最终应为无罪。 2、梁某得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 基本案情:梁某涉嫌购买穿山甲两公斤并进行销售,被抓获归案,涉嫌罪名为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梁某涉嫌犯罪,因为证据不足;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3、鲁某群诈骗案 基本案情:鲁某曾帮他人办事,借此机会向别人借款数十万元,一直未能偿还,之后曾向对方出具借条以及还款计划。最近被侦查机关查获,罪名为诈骗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案件事实,应属于典型的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罪,侦查机关插手民事纠纷,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理念。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4、张某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基本案情:涉嫌虚开税票金额6个多亿,当事人张某涉嫌税额为1300余万元,按照法律规定,属于量刑最重的一个级别,至少应在十年以上量刑; 辩护观点: 其一、从犯情节,参与时间短; 其二、获利较少; 其三、案件中的审计报告存在致命缺陷,不应该作为定案依据。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张某被认定为从犯,量刑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 5、陈某怀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陈某女儿女婿因炒股欠下巨额债务,于是女婿想和女儿一起自杀以求解脱,女儿不太愿意,双方发生冲突,陈某激动情况下,杀害了女婿。 辩护观点: 其一、受害人有一定过错; 其二、被告人属于激情杀人; 其三、已取得受害人家人谅解。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法庭判处陈某十五年有期徒刑,当事人比较满意。 6、蒙城黄某某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黄某某丈夫及其孩子吃过黄某某做的饭菜后,均有中毒现象,后黄的丈夫抢救无效死亡,检方指控黄某某故意杀人,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经申诉后,进入再审程序; 辩护观点:证据不足以证明黄某某存在投毒行为,依照“疑罪从无”原则,应改判无罪; 判决结果:再审改判无罪。 B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在线咨询
他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