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刑辩江湖:没有长远目标者,不适合做刑辩?

2024-11-03 17:51:47   207次查看

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刑辩江湖:没有长远目标者,不适合做刑辩?

〇一

前几天,上《重大量刑情节课》时,前法官于忠说:好的刑辩律师,必然有一颗悲天悯人的心。

确实如此,作为律师,想成为真正的刑辩人,首先应该有一个善良的心,要懂得同情弱者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如果一个人,只是把刑事辩护作为养家糊口的工作甚至生意,那么,他或许今生都和刑辩高手无缘,哪怕他办案能力超强,也只能是一台赚钱机器,而绝对不是客户真正需要的那个律师。

任何一个人哪怕之前再坚强,一旦家人涉及刑事案件,或许都会变得特别脆弱,此时如果遇到的律师满脑子生意经,客户只会越来越差。

相反,如果遇到的律师不仅悲天悯人还特别善解人意,那就犹如寒冬腊月里的一股暖流。

律师或许和医生差不多:有时去治愈,常常去帮助,总是去安慰。

在不见得必然能赢得好结果的情况下,客户如果能提前得到一些安慰,或许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至少,比痛上加苦,要好一些。

〇二

还是前几天,课后晚上聚餐时,洛阳名律张昆杰曾说起自己专注刑事辩护的理由——成就感。

 

他说:或许刑事辩护,没有做民事案件收入更高,但是做刑事案件成就感更高,比如能够刀下留人,或者帮客户大幅度降低刑期,让他们更快恢复自由早日走出看守所,任何一件事都比多收一些律师费,更让人兴奋。

……

都说“刑辩江湖”,确实有道理。

喜欢刑辩的,大多都有一些江湖气质,相对来讲都比较讲究大开大合,甚至有时还想纵横捭阖,但是绝对很少有人斤斤计较。

当然,也会有计较。

他们会计较:

1.客户案件的卷宗有没有吃透?

2.客户何时能走出看守所?

3.客户的权利如何才能得到保障?

4.冤假错案哪天才能消失,何日才会天下无冤?

……

总之,在刑辩律师看来,如果只看重眼前利益,只是把办案件当做养家糊口的生意,而没有为了客户勇于牺牲自身利益哪怕吊销律师证也在所不惜的精神,是不太适合做刑事案件的。

当然,动不动就大动干戈就无理取闹,也不见得适合做刑事案件,因为或许鲁莽也容易给客户带来负面影响,甚至会严重损害客户利益。‌

〇三

前段时间,我和助理办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

罪名: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

被告人:未成年人,有认罪认罚倾向

案件罪名本来是聚众斗殴,后来为了追究这个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所以将他的罪名改为故意伤害罪。

只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才可以追究该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

问题是案件的重伤鉴定结论存在严重问题:

1.重伤二级鉴定结论的关键依据,是受害人伤情为血气胸+肺压缩90%。

2.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伤情为血气胸+肺萎陷70%以上,方才构成重伤二级。

3.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重伤二级要求必须造成人体某个器官功能性损害,而肺压缩很快就可以恢复正常,并没有造成功能性损害或者障碍。

……

 

所以,我们认定这个案件因为鉴定结论有重大问题,不应该定罪更不能量刑,而应该宣告无罪。

为此,我们咨询了很多医生和鉴定人,基本上都同意我们的观点。

特别是北京的鉴定专家胡志强,特别热心的说愿意出具《法医学书证审查意见》,并愿意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协助合议庭查明案件,以防止出现冤假错案。

但是,由于路途遥远,加上第二天就要开庭,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之事就没能成行。

但是,对于老胡的热心,我们都铭记在心。

心中,至少有一股暖流在涌动:毕竟有人在默默支持我们的刑辩公益活动,并真心愿意付诸行动。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0
发表评论
去登录
作者
邹玉杰 律师

邹玉杰律师 一名主要办理刑事案件的专业律师;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亳州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2010年,荣获亳州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执业年限: 2009年至今,有15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工作经历: 2008年8月——2016年12月 执业于安徽公德律师事务所 2016年12月——至今 执业于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以及金亚太长丰分所、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 目前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业务爱好: 写文章、演讲; 坚持每年100+篇文章,20多万字,目前已坚持七年。 华东政法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首期学员,人民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七期学员! 执业十几年来,邹玉杰律师办理过一系列有影响、有效果的刑事、民事案件,包括王某某等安徽特大涉黑团伙案(公安厅督办,谯城区法院一审)、亳州“路怒”案(马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桂林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合肥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7公斤毒品案、饮片厂土地被收回案等等,均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2021年~2024年成功案例: 1、李某箐诈骗案 基本案情:李某旅游时认识个驴友,感觉不错,发展为男女朋友。其手机和大部分支付工具(如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均被男朋友使用,后来李某涉嫌诈骗罪。 辩护观点:依照罪刑法定,不构成诈骗罪; 最后结果:侦查阶段未批准逮捕,进而取保候审。不出意外,最终应为无罪。 2、梁某得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 基本案情:梁某涉嫌购买穿山甲两公斤并进行销售,被抓获归案,涉嫌罪名为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梁某涉嫌犯罪,因为证据不足;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3、鲁某群诈骗案 基本案情:鲁某曾帮他人办事,借此机会向别人借款数十万元,一直未能偿还,之后曾向对方出具借条以及还款计划。最近被侦查机关查获,罪名为诈骗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案件事实,应属于典型的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罪,侦查机关插手民事纠纷,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理念。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4、张某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基本案情:涉嫌虚开税票金额6个多亿,当事人张某涉嫌税额为1300余万元,按照法律规定,属于量刑最重的一个级别,至少应在十年以上量刑; 辩护观点: 其一、从犯情节,参与时间短; 其二、获利较少; 其三、案件中的审计报告存在致命缺陷,不应该作为定案依据。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张某被认定为从犯,量刑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 5、陈某怀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陈某女儿女婿因炒股欠下巨额债务,于是女婿想和女儿一起自杀以求解脱,女儿不太愿意,双方发生冲突,陈某激动情况下,杀害了女婿。 辩护观点: 其一、受害人有一定过错; 其二、被告人属于激情杀人; 其三、已取得受害人家人谅解。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法庭判处陈某十五年有期徒刑,当事人比较满意。 6、蒙城黄某某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黄某某丈夫及其孩子吃过黄某某做的饭菜后,均有中毒现象,后黄的丈夫抢救无效死亡,检方指控黄某某故意杀人,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经申诉后,进入再审程序; 辩护观点:证据不足以证明黄某某存在投毒行为,依照“疑罪从无”原则,应改判无罪; 判决结果:再审改判无罪。 B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在线咨询
他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