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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邹轶律师为涉嫌强奸案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

发布时间:2023-08-07 18:06 浏览:1029次 动态二维码

四川卓安事务所邹轶律师为某涉嫌强奸罪的当事人家属提供法律咨询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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