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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8日下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协调、阅卷H某某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罪案件

发布时间:2024-10-16 11:41 浏览:228次 动态二维码

2024年10月8日下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协调、阅卷H某某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罪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 [骗取出口退税罪]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龚振中,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首席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庭立方刑事风控学院核心导师;广西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同望应用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广西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广西自治区优秀律师。

龚律师先后办理和指导过1000多件刑事案件,曾为数百名被告人进行过刑事辩护;有数十起死刑改判为死缓、判处缓期、不批捕、不起诉、无罪的成功案例;著有《我做律师这些年》、《我做死刑案件这些年》、《刑事辩护类案检索指南》、《企业合规法律实务》等。 龚律师先后担任过广西区党委统战部、广西区公安厅、广西区司法厅、广西区工商联、广西区消费者协会的法律顾问或专家顾问。

龚律师带头成立了刑事专业所-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企业及企业家等65个领域刑事风控的专题研究,给广西投资集团等近500家企业和单位、进行了600多场(次)刑事风控和刑事合规的讲座与培训。

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1号荣和e中心A座19楼         
电话:13807****** 0771-5782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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