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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概率还是到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参加H某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的开庭活动

发布时间:2025-01-03 10:49 浏览:246次 动态二维码

2024年12月19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概率还是到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参加H某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的开庭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龚振中,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首席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庭立方刑事风控学院核心导师;广西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同望应用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广西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广西自治区优秀律师。

龚律师先后办理和指导过1000多件刑事案件,曾为数百名被告人进行过刑事辩护;有数十起死刑改判为死缓、判处缓期、不批捕、不起诉、无罪的成功案例;著有《我做律师这些年》、《我做死刑案件这些年》、《刑事辩护类案检索指南》、《企业合规法律实务》等。 龚律师先后担任过广西区党委统战部、广西区公安厅、广西区司法厅、广西区工商联、广西区消费者协会的法律顾问或专家顾问。

龚律师带头成立了刑事专业所-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企业及企业家等65个领域刑事风控的专题研究,给广西投资集团等近500家企业和单位、进行了600多场(次)刑事风控和刑事合规的讲座与培训。

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1号荣和e中心A座19楼         
电话:13807****** 0771-5782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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