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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6-30 11:14:43

法院经过审理,给出的裁判文书是有强制力的,拒绝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达到严重后果的程度的,就成立刑事犯罪。那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1、客体要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要是指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l64条和第77条的规定,对判决、裁定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某些个人,也可以成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故意拒不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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