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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中“情节特别严重”是指什么?

发布时间:2021-08-13 18:29:46

行为人常常使用暴力手段对被害者相威胁,迫使其家属交付赎金,同时在司法实践中,往往绑架罪的犯罪分子容易“撕票”,这属于严重的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那么,绑架罪中“情节特别严重”是指什么?

律师解答:

绑架罪法定刑很重,起刑点就是十年以上;

(1)“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死刑,将“人质”绑架并加以杀害,就属“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之一;至于是在勒索财物以前还是勒索财物未逞之后将“人质”危害,属于犯罪的具体情节,并不影响犯罪性质的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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