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论处。那么当用户的支付账户显示涉诈异常时应当如何处理呢?
律师解答:
支付账户一旦被限制,是不会自动解除的,所以必须由用户主动去申请,而当遇到这个情况时,一定要及时申诉,但申诉是有技巧的,并不是随便写几个字去提交,一定要表明好诉求和结合凭证。
那么应该怎么申诉呢?申诉环节中,最重要的就是凭证。如未作任何违法犯罪之事的,可以把事情前后发生的情况和造成的原因叙述好,同时把聊天记录的凭证一起提交给客服,证明是被恶意举报的。当核实后,那么支付账户就会恢复正常。
但如果行为人有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自己打款或转账这样犯罪行为的,则已经直接触犯,数额较大的,将会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三条 国家推进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支持个人、企业自愿使用,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对存在涉诈异常的电话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可以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对用户身份重新进行核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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