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的《修正案(三)》对作了修改,增加了恐怖活动犯罪的内容,2006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的《刑法修正案(六)》再次对洗钱罪作了修改,增加了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犯罪的内容,扩大了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目的是为了有效惩治为恐怖活动、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洗钱的犯罪行为。 那么非法洗黑钱怎么判刑呢?
律师解答:
犯洗钱罪的, 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为掩饰、隐瞒、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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