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
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律师解答】
侵犯商业秘密应当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侵犯商业秘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承担的行政责任则包括停止侵权行为、罚款以及没收违法所得。
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可能判处、或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