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强 严选律师
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
湖南省长沙市
发布时间:2023-08-01
关于“拒不判决文书新规”,该新规针对2020年1月1日起受理的民事、行政等案件,规定了法院在60天内必须作出文书的要求。如果超过该期限,将会被视为“拒不判决”。相应的,责任人将面临扣减绩效、纪律处分等后果。该规定的出台旨在提高司法效率和公信力。但同时也引发了争议,一些律师表示担心此规定可能会导致裁判质量下降,而其他人则认为这是当前推进司法改革的必要之举。
【法律解析】
“拒不判决文书新规”指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六个部门联合出台的一项规定,这项规定针对自2020年1月1日起受理的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规定了法院在60天内必须作出文书的要求。如果超过该期限,就会被视为“拒不判决”,相应的,责任人将面临扣减绩效、纪律处分等后果。该规定的出台旨在提高司法效率和公信力。在过去,一些法院作出文书需要数月甚至数年,这对当事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和不满。新规的出台能够有效地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提高司法效率和公信力。但同时也引发了一些争议。一些律师表示担心此规定可能会导致裁判质量下降,因为限制时间可能会影响法官对案件进行充分的审查和认真的思考。有人认为,在推进司法改革的时候,应该注重裁判质量,不能仅仅是提高工作效率。总而言之,“拒不判决文书新规”是在当前推进司法改革的背景下发布的一项重要规定。虽然它获得了一定的赞成和支持,但同时也面临着挑战和争议。未来还需进一步探讨和改进,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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