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诉讼中败诉,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强制执行程序,查封、冻结、拍卖其财产,划拨其存款。《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法律解析】
公司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自己义务部分的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情节严重触犯的,将受到刑法的严厉制裁。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在采取后两项措施时,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