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宏伟 严选律师
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田宏伟团队
陕西省西安市
发布时间:2013-04-02
庭立方:,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弃婴行为,弃婴行为严重的可以构成犯罪。
对于遗弃婴儿的行为,分两种情形予以处理:
(一)对于遗弃婴儿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对行为人处以罚款;
(二)对于遗弃婴儿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当以遗弃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最多会被判处5年。
孩子虽然是父母两性结合的产物,但一旦降临到这个世界上,就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生命,父母无权任意处置。
因为重男轻女或者无力抚养孩子而溺婴的,构成,严重的甚至会被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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