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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磊律师刑事法律服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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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彭磊律师接待H某涉嫌串通投标案的家属,了解案件情况,就家属陈述的事实情况提出法律分析意见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彭磊律师接待H某涉嫌串通投标案的家属,了解案件情况,就家属陈述的事实情况提出法律分析意见。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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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与D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承办民警沟通D某退赃的具体操作方式及流程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与D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承办民警沟通D某退赃的具体操作方式及流程。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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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与D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承办检察官交流D某自愿退赃、退赔的情况,及讨论案件金额、罪名认定等法律问题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与D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承办检察官交流D某自愿退赃、退赔的情况,及讨论案件金额、罪名认定等法律问题。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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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彭磊律师约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当事人家属,就案件审查批捕期间的情况进行沟通交流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彭磊律师约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当事人家属,就案件审查批捕期间的情况进行沟通交流。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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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彭磊律师、陈绵律师约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当事人家属,就审查批捕期间律师与检察官沟通的情况进行交流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彭磊律师、陈绵律师约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当事人家属,就审查批捕期间律师与检察官沟通的情况进行交流。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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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 彭磊律师、陈绵律师接待Z某涉嫌受贿案的家属,沟通开庭情况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彭磊律师、陈绵律师接待Z某涉嫌受贿案的家属,沟通开庭情况。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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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与Z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的承办检察官沟通案件立案监督的进展及交流法律意见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与Z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的承办检察官沟通案件立案监督的进展及交流法律意见。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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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邹水平实习律师与ZH公司负责人开会讨论Z某涉嫌敲诈勒索罪案件相关情况,分析案件中涉及的刑事风险、行政风险及民事风险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邹水平实习律师与ZH公司负责人开会讨论Z某涉嫌敲诈勒索罪案件相关情况,分析案件中涉及的刑事风险、行政风险及民事风险。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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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彭磊律师、陈绵律师、邹水平实习律师接待涉嫌串通投标案C某的家属,沟通与当事人会见的情况及分析案件进展情况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彭磊律师、陈绵律师、邹水平实习律师接待涉嫌串通投标案C某的家属,沟通与当事人会见的情况及分析案件进展情况。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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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彭磊律师、陈绵律师、邹水平实习律师约见X某涉嫌非法经营案家属,就该案的辩护思路、量刑预测进行沟通,并分析下一步律师的工作情况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彭磊律师、陈绵律师、邹水平实习律师约见X某涉嫌非法经营案家属,就该案的辩护思路、量刑预测进行沟通,并分析下一步律师的工作情况。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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