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2021.0723
2021.072021年6月16日,黑龙江殷常恩律师到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检察院调取涉嫌挪用公款案的X某某的卷宗。
23
2021.072021年6月16日,黑龙江殷常恩律师到牡丹江市看守所会见涉嫌挪用公款案的X某某,第一次会见,了解案情
23
2021.072021年7月19日,黑龙江殷常恩律师到牡丹江东安区法院与涉嫌挪用公款X某某的法官沟通。沟通内容包括,递交委托手续,申请阅卷,以及递交法律意见书。
20
2021.07因该案已移送至法院,殷常恩律师于2021年7月19日到牡丹江市看守所会见涉嫌挪用公款案的犯罪嫌疑人X某某。进一步了解案情,询问其对起诉书的意见和看法,以及理由。
15
2021.072021年7月15日上午,黑龙江殷常恩律师到香坊区看守所会见W某。现在香坊区看守所依然只能电话会见。会见时,殷常恩律师就下次开庭时间,目前注意事项,以及案情进展预测等事项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对其关切的问题予以解答,其家属关心的问题也给予了回应。本次会见需要解决的问题均全部解决。
08
2021.072021年7月8日上午,殷常恩律师与涉嫌挪用公款案的X某某家属见面沟通,就案件下一步如何开展进行说明,并听取家属意见和建议。沟通后,家属同意下一步方案,并对律师之前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肯定。
06
2021.072021年7月6日下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刑事律师殷常恩与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X某某涉嫌挪用公款案承办检察官交换法律意见。并向检察官提交了X某某不构成挪用公款罪的法律意见书,以及应当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案件进行审计的申请。
06
2021.072021年7月6日上午,哈尔滨殷常恩律师到牡丹江市看守所第三次会见涉嫌挪用公款案的犯罪嫌疑人谢某某。会见持续至上午11时(看守所会见截止时间)结束。会见期间,与谢某某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为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做好准备。
06
2021.072021年7月5日,黑龙江殷常恩律师接受被害人李某某家属委托,代理其参加张某涉嫌故意伤害(致死)案审查逮捕听证会。值得一提的是,在审查逮捕阶段,被害人代理人可以看到全部卷宗的内容简要。虽然没有看到正式卷宗,但简要足够详细,完全可以充分发表代理意见。这对以前的代理人/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才可以看到卷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