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2024.0704
2024.072024年7月4日上午,陈庆山律师前往锦江区人民法院出庭为涉嫌强制猥亵罪的姜某辩护。经过庭审,法院最终判处姜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取得了罪轻的良好效果。
28
2024.062024年6月28日,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刘荣静律师前往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开庭。
21
2024.06T某某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案在成都市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母华强律师作为T某某的律师,出庭为其辩护。
19
2024.062024年6月19日上午,陈庆山律师前往内江市中区法院参加徐某涉嫌诈骗的庭前会议。
06
2024.06王进律师前往平昌县人民法院为涉嫌开设赌场罪的当事人出庭辩护
29
2024.05王进律师前往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为涉嫌诈骗罪的当事人出庭辩护
21
2024.05王进律师前往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当事人出庭辩护
08
2024.052024年5月8日上午,陈庆山律师前往古蔺法院参加L某某涉嫌强奸罪一案的二审庭审,本案原本在泸州中院开庭,但因为古蔺距离泸州中院路程较远,所以借用古蔺法院的法庭进行开庭。庭审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三个环节,历经两个多小时,陈律师在庭上就本案的证据、事实和情节充分发表意见,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
06
2024.052024年5月6日10时30分至14时,四川卓安邹轶律师、姚振宇律师前往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就B某涉嫌伪造事业单位印章案开庭,庭审期间邹轶律师和姚振宇律师全程把握庭审节奏,通过程序辩护的方式让案件成功休庭,并且将案件往好的方向推进。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
25
2024.042024年4月25日,卓安所邹轶律师、姚振宇律师前往新疆和田市就B某涉嫌伪造事业单位印章案出庭辩护,牢牢把握案件庭审节奏,以当事人在开庭前三日内未收到开庭通知书为由让案件休庭,同时建议审判长就本案的程序问题开启庭前会议,为案件后续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