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2017.0927
2017.099月27日,汪余财律师前往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就K某被故意伤害案开展相关工作K某作为故意伤害案件中的被害人,委托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汪余财律师作为其代理人,维护其合法利益。在公安机关,汪余财律师就本案的有关事实与办案人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汪余财律师认为,本案的事实清楚,恳请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故意伤害者
19
2017.099月19日,汪余财律师前往双流区法院为涉嫌运输毒品罪的H某出庭辩护。汪律师在庭审中发表了公诉方证据收集程序存在违法行为,相关证据不能作为定罪依据的质证意见。公诉人当庭请求休庭,该案将择期复庭。休庭后H某某家属对汪律师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表示非常满意。
14
2017.09近日,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重律师代理的成都某贸易公司老总法定代表人M某涉嫌合同诈骗一案,在审查批捕期间,涉嫌罪名从合同诈骗罪变更为伪造公司印章罪。这已经是李重律师今年办理的第二起涉嫌合同诈骗罪案件在审查批捕阶段,不构成合同诈骗而不予批捕或变更罪名的案件。本案在M某刚被刑事拘留后,李重律师就
13
2017.09Z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于9月13日上午在成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陈茜律师为其出庭辩护。陈茜律师及其团队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后,经过全面仔细查阅、分析卷宗材料,多次会见询问Z某,最终确定了罪轻的辩护思路。庭审中,陈茜律师就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等方面提出了辩护意见,认为:1、Z某虽构成交通肇
12
2017.099月6日,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专家律师马静华教授、管理合伙人蒋健律师前往双流区人民法院为涉嫌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的L某二审出庭作无罪辩护。本案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大,一审马静华教授、蒋健律师作为L某辩护律师,为其作无罪辩护。经两次开庭审理后,本案一审于2017年5月19日在双流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宣判后,
08
2017.099月8日,检察机关对W某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一案作出不予逮捕的决定。W某因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被刑事拘留,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莉律师接受其家属的委托,担任W某的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曾莉律师曾多次会见W某,全面了解本案案情。本案审查批捕阶段,曾莉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了以无罪辩护意见为基础的《关于W
07
2017.099月7日,D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开庭。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宇律师作为D某辩护人,出席庭审参加诉讼。上午,在法庭的证据调查环节中,管宇律师针对D某是否存在管理职能,否达到三层级、三十人等核心问题向D某及同案被告人S某、W某、Y某等人询问核实。庭上,管宇律师针
07
2017.099月7日,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詹勇律师前往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针对T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了《法律意见书》。就本案涉及的相关问题,詹勇律师与承办检察官进行了当面交流。随后,詹勇律师与当事人家属进行了电话沟通,告知案情的进展。
06
2017.09因D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影响重大,9月5日,管辖法院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召集了公诉人与四十三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召开庭前会议。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宇律师作为D某辩护人,前往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参加了该案庭前会议。会议过程中,承办法官就回避、排非等程序性诉讼问题
06
2017.099月5日,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莉律师前往广汉市检察院就W某涉嫌帮助他人毁灭证据一案,同检察官进行了沟通。目前,本案处于逮捕阶段。曾莉律师向承办检察院提交了对W某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并就本案案情向法官进行了充分沟通。曾莉律师将W某所涉罪名的犯罪构成的多个方面论证、其不构成犯罪的意见和承办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