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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09
2014.10近日,曾某涉嫌制造毒品被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禁毒大队挡获,随后曾某家属联系到本所毒品案件专家律师蒋健,并办理刑事案件委托手续。卓安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蒋健律师立即亲赴成都市新都区看守所会见曾某。其间,蒋健律师详细了解了曾某涉案经过。蒋健律师向曾某制造毒品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以及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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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014年10月8日,陈武、杨华律师接受委托在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出庭为彭某某涉嫌诈骗案展开为期一天的辩护工作。两位律师介入此案后,深入了解案情,耐心听取本案案情介绍,并对影响罪与非罪的关键事宜进行询问,就本案涉及的金额、动机、罪轻情节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多角度、多层次、多领域地搜集国内相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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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邓某涉嫌行贿一案,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随后眉山市检察院将此案指定洪雅县检察院。本所接受邓某亲属委托后,指派本所执行主任蒋健律师进行辩护。蒋健律师介入此案后,多次与承办单位洪雅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交流案情,争取邓某在侦查阶段的权利,现此案已侦查终结。此次蒋健律师与此案洪雅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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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W某为他人运输毒品,数额490余克,且系毒品再犯,一审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田银行、杨红森律师前往开庭辩护,庭上针对W某的犯罪事实与量刑情节与检察院激烈交锋,得到家属的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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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今日,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本所曾莉律师为G某涉嫌贪污案出庭辩护。曾莉律师自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多次会见当事人,经过数次的会见和对案卷材料的反复研磨,最后根据案件事实,在法庭上指出本案定性的错误,认为应当对G某以私分国有资产定罪。鉴于本案案情复杂,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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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今日本网律师陈武在成都中级法院开庭,为涉嫌故意杀人的李某出庭辩护,李某因与老同学经济纠纷发生矛盾,于去年春节期间去找到受害人索要债务时将其杀死,辩护人从案件起因,受害人过错,坦白,刑事责任能力进行了辩护。由于案情复杂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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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今日,本所律师管宇、李重受贩卖毒品案郭某家属委托,赴绵竹市人民法院为郭某贩卖毒品罪一案出庭辩护。辩护律师提出证明被告人系从犯,参与程度不深,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并曾有过被胁迫的情节等进行了质证和举证,在量刑上为被告人争取最大的从轻、减轻。鉴于案情复杂,本案未当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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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014年8月15日,唐XX涉嫌故意伤害一案辩护人卓安律师事务所姚志刚律师领到青川县人民法院准许青川县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裁定书。作为卓安律师事务所“无罪辩护中心”的负责人,姚志刚律师说:虽然得到的不是“无罪判决书”,但检察院撤诉也相当于“准无罪”,其实效果更好,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姚律师也为当事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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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014年4月29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贩卖毒品案。本案前后历时长达三年之久,本所陈武律师从侦查阶段便开始介入此案,担任被告余某辩护人,从一审的死刑到最后争取到二审的死缓。陈武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多次会见深入了解案情,并与被告进行交流,给予心理辅导和安慰。期间,辩护人还对本案基本事实进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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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今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一起走私普通货物案:快递公司通过拆分货物方式逃避关税。本所律师陈武担任第三被告人x某的辩护人,提出了本案应当认定为单位犯罪,被告人仅是单位员工且在入职时主观并不明知,作用地位均较小,根据其具体情节应当判处缓刑。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于今日口头宣判,判处被告人x某三年缓刑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