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静雯 律师
执业信念:永远只做正确、正道、正义之事
执业信念:永远只做正确、正道、正义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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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静雯律师,律所一级合伙人,刑事业务部副主任,品宣部主任。曾获得全市律师演讲比赛冠军;并办理过诈骗罪无罪案;强奸罪不批捕后公安撤销案件;重大事故责任罪庭后检察院撤回起诉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解除取保案;办理多起故意伤害罪不起诉案、过失致人死亡不起诉案;非法经营罪不起诉案、虚开发票罪不起诉案、盗窃罪不起诉案、交通肇事罪不起诉案、组织卖淫罪不起诉案;也办理过多起缓刑案件,比如寻衅滋事案、介绍卖淫案、虚开发票案、聚众斗殴案等和故意杀人罪改变定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