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
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亳州市
邹玉杰律师 一名主要办理刑事案件的专业律师;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亳州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2010年,荣获亳州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执业年限: 2009年至今,有15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工作经历: 2008年8月——2016年12月 执业于安徽公德律师事务所 2016年12月——至今 执业于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以及金亚太长丰分所、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 目前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业务爱好: 写文章、演讲; 坚持每年100+篇文章,20多万字,目前已坚持七年。 华东政法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首期学员,人民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七期学员! 执业十几年来,邹玉杰律师办理过一系列有影响、有效果的刑事、民事案件,包括王某某等安徽特大涉黑团伙案(公安厅督办,谯城区法院一审)、亳州“路怒”案(马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桂林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合肥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7公斤毒品案、饮片厂土地被收回案等等,均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2021年~2024年成功案例: 1、李某箐诈骗案 基本案情:李某旅游时认识个驴友,感觉不错,发展为男女朋友。其手机和大部分支付工具(如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均被男朋友使用,后来李某涉嫌诈骗罪。 辩护观点:依照罪刑法定,不构成诈骗罪; 最后结果:侦查阶段未批准逮捕,进而取保候审。不出意外,最终应为无罪。 2、梁某得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 基本案情:梁某涉嫌购买穿山甲两公斤并进行销售,被抓获归案,涉嫌罪名为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梁某涉嫌犯罪,因为证据不足;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3、鲁某群诈骗案 基本案情:鲁某曾帮他人办事,借此机会向别人借款数十万元,一直未能偿还,之后曾向对方出具借条以及还款计划。最近被侦查机关查获,罪名为诈骗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案件事实,应属于典型的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罪,侦查机关插手民事纠纷,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理念。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4、张某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基本案情:涉嫌虚开税票金额6个多亿,当事人张某涉嫌税额为1300余万元,按照法律规定,属于量刑最重的一个级别,至少应在十年以上量刑; 辩护观点: 其一、从犯情节,参与时间短; 其二、获利较少; 其三、案件中的审计报告存在致命缺陷,不应该作为定案依据。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张某被认定为从犯,量刑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 5、陈某怀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陈某女儿女婿因炒股欠下巨额债务,于是女婿想和女儿一起自杀以求解脱,女儿不太愿意,双方发生冲突,陈某激动情况下,杀害了女婿。 辩护观点: 其一、受害人有一定过错; 其二、被告人属于激情杀人; 其三、已取得受害人家人谅解。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法庭判处陈某十五年有期徒刑,当事人比较满意。 6、蒙城黄某某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黄某某丈夫及其孩子吃过黄某某做的饭菜后,均有中毒现象,后黄的丈夫抢救无效死亡,检方指控黄某某故意杀人,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经申诉后,进入再审程序; 辩护观点:证据不足以证明黄某某存在投毒行为,依照“疑罪从无”原则,应改判无罪; 判决结果:再审改判无罪。 B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徐权峰团队
安徽省合肥市
徐权峰律师,兰州大学法律硕士,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总所副主任、党总支副书记、刑事中心党支部书记、企业合规中心主任。曾任安徽金亚太(芜湖)律师事务所主任、亚太刑事司法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团队首席律师。 现担任安徽省直刑事法援死刑辩护团成员、合肥市律协教育与培训委员会副主任、合肥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庭立方刑事平台股权合伙人。 主要办理:诈骗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辩护、死刑辩护、刑事合规 徐权峰律师从业以来,曾办理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元旦跨年夜芜湖女大学生坠楼案”及多起“无罪”、“死刑改判”案件。如:二某学贩卖运输毒品死刑改判案、T某非法运输弹药50万发无罪案、杨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无罪案、张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无罪案、六安身价千万老板诈骗无罪案、失足妇女协助组织卖淫无罪案、G某虚开发票无罪案、W市某公司污染环境合规不起诉案、H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无罪案、李某顺走私千吨原油判处缓刑案。 2020年,徐权峰律师办理的刘某某诈骗、盗窃案荣获“第四届省直优秀法律援助案件—精品奖”。 2023年9月,徐权峰办理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鲁某某贩卖毒品案”获“第六届省直优秀法律援助案件示范奖”。
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
福建省厦门市
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瀛和律师机构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北京瀛和学院金牌讲师。 2017-2018年度福建省优秀律师,第十届福建省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福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导师、第六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评委。执业至今十余年已代理过超过300起刑事案件,有多起无罪、免予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获得司法机关支持。先后担任多个地区政府部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创业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的制度完善、风险防控、损失挽回等提供巨大帮助,通过刑事合规,助力企业腾飞。
上海博和汉商(盐城)律师事务所 瀛动力刑辩团队
江苏省盐城市
高级合伙人、优秀法学会会员、刑事业务部负责人。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瀛和机构刑事专委会副主任,“草原狼”毒品辩护团队核心成员、“牛律师”辩护团队成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第六期刑辩班学员盐城市“双百”活动宣讲团成员,盐城市“七五”普法宣讲员,曾承办多起无罪、免予刑事处罚、不予起诉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