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冰冰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152******** 2021-08-04 13:09 723次查看
152******** 2021-08-04 13:09
我是強拆房屋案,因为只知村委停水停电强制逼出村进行,故提民事诉。一审查明是镇政府委托村委会进行强拆事实,但以民事实体判,不服上诉二审,作出不审查维持,申请再审,维持,申请监督,不支持。所用证据,明显伪造虚假,是镇暗中委托不具鉴定资格的公司作出D级危房,并以保安全为名,委托村实施强拆,強制扣押一切生活物品,至今无还,根据事实,提行政诉要求归还物品,以超期为由驳回一、二审,再审未果之中,诉行政,法院认定是镇作出的行政行为,以此为新证据,申诉不接拒收,屡次重复,无法以查明委托的事实认定是行政诉讼,如今,法路巳尽,错假仍在,该怎么办?请授正确进行之法,诚谢
庭立方律师 2021-08-05 14:18
行政诉讼起诉时效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是六个月;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自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