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振宇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137******** 2021-09-02 18:02 700次查看
137******** 2021-09-02 18:02
挪用公款大概有三百多万,会判多久啊
庭立方律师 2021-09-02 18:03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