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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投案”的前省委书记秦光荣和他的5个同僚

2021-06-10 15:31:18   6012次查看

来源:政事儿


十八大后,首个正部级原“一把手”主动投案。

5月9日下午4点半,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消息,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秦光荣落马消息公布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评论文章《主动投案是选择了唯一正确的出路》 。

评论称,秦光荣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的第一个投案自首的原省部级一把手,也是继艾文礼、王铁等之后主动投案的中管干部。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全国共有2.7万名党员干部主动交代了违纪违法问题,500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这些人当中,有的被纳入监察范围,自知问题终难掩盖,因而主动投案;有的为了得到从宽处罚、改过自新的机会,主动交代问题。越来越多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在高压震慑下和政策感召下,抛弃侥幸心理、放下思想包袱,选择相信组织、依靠组织。腐败分子主动投案,已经成为反腐败工作的一个新特点。

“秦光荣的主动投案,对腐败分子形成了又一轮震慑和警示。反腐败斗争一刻也不会停歇。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要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八大以来,秦光荣是第六个曾有长期云南重要任职经历的省部级落马官员。其他5人分别是: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云南省委原副书记仇和,云南省委原常委、昆明市委原书记张田欣,云南省委原常委、秘书长曹建方。

秦光荣生于1950年。公开履历显示,1975年湖南衡阳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学习后,从湖南师范学院零陵分院政工科干部起步,他在老家湖南零陵(现永州)工作了十多年,当过零陵地委宣传部干事、共青团湖南省零陵地委书记等职务,1990年起任零陵地委书记。

1993年秦光荣离开零陵,任长沙市委书记。一年后44岁时,当选湖南省委常委,迈入省部级官员序列。1999年,他调任云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自此在云南工作了16年。

2001年3月,秦光荣担任云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7个月后,2001年10月,白恩培由青海省委书记调任云南省委书记,两人开始共事。秦光荣后任云南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2006年11月出任云南省代省长。

同在2006年11月,云南省委换届,白恩培当选为省委书记,秦光荣当选为省委副书记。

当时,当选为省委常委的还有张田欣、曹建方、杨崇勇等人。张田欣后兼任省委宣传部部长,曹建方兼任楚雄州委书记,后任副省长。杨崇勇则在次年由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调任河北省委常委、副省长,2016年在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岗位上被查;去年8月庭审显示,杨崇勇违法犯罪主要发生在河北。

2007年初,秦光荣去代转正担任云南省省长,白恩培与秦光荣两人开始党政搭档,主政云南5年时间。2011年8月起,秦光荣接替白恩培担任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调任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据云南本地媒体报道,在接任云南省委书记次日,秦光荣走出他在办公厅16楼的办公室,逐层看望省政府办公厅工作人员。“我要换个地方办公了,谢谢大家多年来对我的关心支持。”秦光荣和工作人员握手惜别。

出任云南省委书记后,秦光荣在一次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承诺,“凡是打着我的牌子和我亲戚朋友的牌子,到各地各部门办事的,即使能办的事情也一律不办!请各位领导、同志和社会各界对我进行监督。”

他告诫各级领导干部要把住“亲情关、人情关”,严格自律。

“我将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为民、务实、清廉’,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官,踏踏实实做事。”秦光荣说,“对那些打着我的牌子招摇行骗的,一律进行严厉查处。”

2011年11月,云南省委换届,产生了新一届云南省委常委班子,其中秦光荣当选为省委书记,昆明市委书记仇和当选为省委副书记,张田欣、曹建方2人也再次当选为省委常委。根据分工,张田欣接替仇和由省委宣传部部长转任昆明市委书记,曹建方则转省委“大管家”任秘书长。

十八大后,反腐加码,云南多个省部级官员接连被查。

2014年3月,时任云南省副省长沈培平落马,成为云南“首虎”。沈培平从学习到工作直至被查,一直在云南,曾任普洱市市长、市委书记,2013年1月当选为副省长。落马后,其“不收钱,收玉器和普洱茶”的雅贿行为也遭曝光,2015年获刑12年。

沈培平

2014年7月,自2006年就与秦光荣同在省委常委班子的昆明市委书记张田欣,因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副省级待遇,遭“断崖式”降级,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

1个月后,2014年8月29日,与秦光荣共事10年、党政一把手搭档5年的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落马。2个月后,秦光荣卸任云南省委书记。

在当时的全省领导干部会议上,秦光荣5次提到自己在云南工作的16年。他称自己在云南工作16年来,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严守党的各项纪律。始终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懈怠,致力破解改革发展难题,探索富民强滇之路。

2014年11月,秦光荣被任命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次年3月15日,全国两会闭幕那一天,时任云南省委副书记仇和被查,成为热点。而在3月12日,秦光荣还与仇和等代表参加审议。

据报道,白恩培、仇和的落马,背后有云南省政协原副主席杨维骏的功劳。白恩培主政云南后,曾推行“一湖四片”毁乡造城大城市化运动,使云南走上破坏生态、变卖矿产、强征民地、强拆民房道路。杨维骏曾在多个场合批评白恩培的做法,白恩培不予理会。

秦光荣与白恩培

在举报白恩培后,杨维骏曾找秦光荣了解情况。秦光荣反馈说:这个案子涉及中央管的干部,“不便过问”。

后来,杨维骏开通名为“直言”的博客,将白恩培等省级官员的违法违纪材料公布于网上,后他又到北京亲自将举报材料送到中纪委,一局级干部接待后,承诺立刻向中央汇报。

针对举报问题,在白恩培落马前的2014年7月底,云南省委中心学习会议上,秦光荣曾对全省官员提出要求,称官员更要以人为善,不能因为一点自身利益就举报,自身清白干实事的也不要怕被举报,“云南100封举报信,可能6封是实的”。

秦光荣称,反腐败是党内、政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必须严格看待,但各级官员更要有敢于担当、负责的态度,既要干实事,又要严格自身,腐败不行、不干事也不行。

白恩培在2016年10月已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死缓,在死缓2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仇和于2016年12月因受贿罪获刑十四年六个月。2017年,中央巡视组对云南开展巡视"回头看"时曾表示,云南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肃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不彻底,政商关系不清,政治生态遭到破坏。

仇和

而在仇和被查的同年,曾与秦光荣长期共事的云南省委原常委、秘书长曹建方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今年1月,已降为云南省农垦总局规划统计处原副调研员的曹建方因严重违法再次被查。他被指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秦光荣有写诗的习惯。据接触过秦光荣的云南当地媒体记者讲,毕业于湖南衡阳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的秦光荣在云南期间曾用“凌粼”笔名发表过多个诗歌作品,同时也是《永远的香格里拉》、《七彩云南》、《云南美》等歌曲的词作者。

秦光荣曾在采访时表示,“凌粼”是他的笔名,他的老家是湖南永州,旧称零陵,“凌粼”是零陵的谐音。

去年5月,秦光荣曾在湖南当地媒体刊发四千余字的长文《永州,一本耐人品读的书》,记述永州的生态、风光、物产与文化。

十八大以来,包括秦光荣在内,已有6位卸任省委书记被查,其他分别是王三运(曾任甘肃省委书记)、苏荣(曾任青海、甘肃、江西三省省委书记)、王珉(曾任吉林、辽宁省委书记)、白恩培(曾任青海、云南省委书记)、赵正永(曾任陕西省委书记);2位省(市)委书记任上落马,分别是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和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此外,已落马的天津原市长黄兴国,曾任天津市委代理书记。

秦光荣简历

秦光荣,男,1950年12月生,汉族,湖南永州人。197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8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工学硕士。

1973.09-1975.08  湖南衡阳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学习

1975.08-1976.11  湖南师范学院零陵分院政工科、团委工作

1976.11-1983.06  湖南省零陵地委宣传部干事

1983.06-1984.12  共青团湖南省零陵地委书记,零陵地委委员

1984.12-1987.02  共青团湖南省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省青联主席

1987.02-1988.08  湖南省零陵地区行署副专员

1988.08-1990.03  湖南省零陵地委副书记兼冷水滩市委书记

1990.03-1993.06  湖南省零陵地委书记(其间:1992.03-1992.07在中央党校进修班学习)

1993.06-1994.12  湖南省长沙市委书记

1994.12-1998.02  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

  (1993.03-1995.12在中南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

1998.02-1999.01  湖南省委常委

1999.01-2001.03  云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1.03-2003.01  云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3.01-2003.02  云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

2003.02-2003.04  云南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

2003.04-2006.11  云南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

2006.11-2007.01  云南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代理省长、党组书记

2007.01-2011.08  云南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2011.08-2012.02  云南省委书记,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书记

2012.02-2014.10 云南省委书记,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4.11-2018.03  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第十五届、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

秦光荣“主动投案”,就等于“自首”吗?

党的十九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已取得压倒性胜利。据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透露,党的十九大以来共有500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那么,为什么这次对秦光荣的表述不是“投案自首”而是“主动投案”?这两者之间有何区别?记者请教了有关专家。

“自首”是一个法律名词,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也就是说,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自首有两个构成要件:“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投案是构成自首的基本条件,但如果投案后不如实供述,也不构成自首。从时间上来说,投案在前,自首在后。

从性质上来说,“自首”的主体已构成犯罪、触犯刑法,其中涉嫌职务违法犯罪者可以向监察部门自首,涉嫌刑事犯罪者则应当向公安机关自首;而“主动投案”的主体则不一定构成犯罪,如果构成违纪,可以向纪委主动投案;如果构成职务违法但尚未构成职务犯罪,也可以向监委主动投案,但以上情形并未构成职务犯罪,不能称作“自首”。只有构成职务犯罪、足以移送司法机关的情形,才有可能构成“自首”。

那么,秦光荣“主动投案”,就等于“自首”吗?从字面来解读,不一定。首先,有可能他主动交代的涉嫌违纪违法的情形尚未严重到构成职务犯罪;其次,有可能他尽管已主动投案,但尚未如实供述职务犯罪的罪行;也有可能是他涉嫌职务犯罪的情况较为复杂,目前要认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需一个过程,尚不能认定为自首情节。对比艾文礼、王铁的“已投案自首”的表述,可以推测,这两人在主动投案后,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审查调查消息前,已经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那么,秦光荣到底属于上面推测的哪种情形呢?他“主动投案”到底最终有没有构成自首?只有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对其处分决定时才能见分晓了。

此外,还有人提出疑问:为什么中纪委在公布白恩培、王三运接受审查调查的消息时,对其职务的表述分别为十二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十二届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不提其担任过的省委书记的职务;而今年以来查处赵正永、秦光荣时,对其职务表述则分别为陕西省委原书记、云南省委原书记,不提其在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担任的职务?在请教专业人士后,记者得知,这是因为白恩培、王三运被查处都是在2018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换届前,他们当时还在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任职;而赵正永、秦光荣尽管也曾担任过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但换届后二人均已卸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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