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法纳刑辩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8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二)违反回避制度的;
(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实务中,第五款会哪些具体事由呢?今日法纳君来扒一扒。
01
因原判未写明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法官:我坑我自己)
案号:(2018)黑02刑终233号
02
作出无罪判决后未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附带民事诉讼:5555不带我一起玩)
案号:(2018)黑02刑终233号
03
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存在程序违法(刑事法官:我太难了)
案号:(2018)甘06刑终95号、(2018)甘12刑终92号、(2017)甘刑终155号、(2018)冀11刑终449号、(2018)甘10刑终135号
04
违反被害人财产应当依法追缴的规定(是钱不香吗?)
案号:(2018)甘刑再3号
05
法庭庭审中对共同犯罪的多名被告人未分开进行讯问(心可真大!)
案号:(2018)冀10刑终386号
06
对涉案资产没有进行法庭调查(这是对钱不感兴趣吗?
案号:(2019)豫08刑终224号
07
原审被告人的无罪判决未提交审判委员会研究(无罪判决:原来我被判了个寂寞
案号:(2020)湘05刑终193号
08
原审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后,未重新开庭对案件进行全面的审理 (变更人员和开庭我全都要)
案号:(2020)桂11刑终41号
09
原审裁定补正判决主文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细细心心才是真)
案号:(2020)川14刑终8号
10
认罪认罚案件中,一审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未告知人民检察院调整量刑建议,径直作出判决(咱们司法机关不是一家人吗?
案号:(2020)粤15刑终55号、(2019)川06刑终197号
11
部分证据未经庭审举证、质证,未经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二审法官:总有冒失鬼给我找麻烦!
案号:(2019)云刑终1122号
12
未对赃款赃物作出处理(赃款赃物:“无家可归”的我们需要一个“家”
案号:(2019)兵03刑终34号
13
未将本案刑事部分与民事部分一并审理(民刑手拉手一起走,彼此不分家)
案号:(2019)黑02刑再7号
14
审结时间超过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亲,您已超时,正在为您重新启动系统~)
案号:(2019)川32刑终26号
15
未按照法律规定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本案。(被告人:终究还是错付了
案号:(2019)沪03刑终49号
16
原审被告人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无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在场见证(法律有时候也需要一点“仪式感”)
案号:(2019)川01刑终1218号
17
原审判决将公诉机关未指控的事实认定为犯罪事实(你以为六月的飞雪是为什么营业?)
案号:(2019)云31刑终148号、(2019)川15刑终34号
18
本案的犯罪行为地、结果发生地、被告人居住地均不在原审法院管辖范围(清官难断“家务事”)
案号:(2019)苏10刑终379号
19
违背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辩护的刑事辩护制度(辩护也要专一,不做花心大萝卜
案号:(2019)川14刑终194号
20
一审裁定遗漏诉讼参与人(确认过眼神,“我”不是你能记住的人)
案号:(2019)津03刑终147号
21
以原审自诉人没有提交原审被告单位及原审被告人的身份信息为由驳回其起诉,剥夺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案号:(2019)鄂02刑终164号
22
没有对相关(全部)证据举证、质证(所有偷过的懒,都终将奉还)
案号:(2019)云25刑终346号、(2019)内刑终143号、(2019)川01刑终628号
23
一审判决的签发稿及正本的判决主文内容与送达给上诉人的判决主文内容存在不一致之处(兄dei,这里玩“找不同”不合适吧?)
案号:(2019)云05刑终121号
24
应并案审理未合并审理(可以偷懒的时候,请大胆偷懒!)
案号:(2019)鄂09刑终165号、(2019)内06刑终140号
25
刑期书写笔误后裁定更正,违反法定程序(这差了可不止“亿点点”)
案号:(2019)皖07刑终79号
26
没有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仅根据辩护律师提交的所谓申请书及量刑建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罚(有些事情不得假手他人,还需亲历亲为)
案号:(2019)鄂刑终172号
27
未通知本案被害人近亲属到庭参与诉讼,且未将判决书送达被害人近亲属(终究还是我一个人抗下了所有)
案号:(2019)晋11刑再1号
28
未依法撤销缓刑,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决定执行的刑罚(法官要长点心啦!)
案号:(2019)桂12刑终131号
29
未明确认定因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所聚敛的财物、收益、作案工具,对没收财产部分未列明详细清单(请把“严谨”打在法律的公屏上!)
案号:(2017)辽14刑再4号
30
遗漏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我”站的还不够高吗?
案号:(2019)吉06刑终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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