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司法实践中,有的办案单位未经依法批准(采取强制措施)就拘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在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后仍然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此取得的供述能否作为定案根据呢?答案是否定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印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采用非法拘禁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也就是说,非法限制被告人人身自由,通过此种方法取得供述,明显违反法定程序,且严重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应当被视为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的与刑讯逼供和威胁、引诱、欺骗并列的‘其他非法方法’,相关供述应予排除,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印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第四条
采用非法拘禁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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